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划片入学。市教育体育局将积极增加学位供给,优化资源配置,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加强生源摸底调查,精准掌握各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及分布。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根据生源和学校设置情况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招生服务范围。公办学校实行划片入学。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广安市现代实验中学纳入统一管理,在华蓥市范围内进行招生,不足招生计划部分方可面向全广安市范围招生。
(二)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笔试、面试、面谈、测评或通过举办参观学校、联欢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或学科成绩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
(三)坚持公、民办同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四川省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网址http:bigapp.scedu.net)统一管理,同步招生,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登记收费、自主招生或自行开展招生相关报名,凡未通过“全省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民办学校广安市现代实验中学的招生计划、录取人数经市教育体育局报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后统一公布。广安市现代实验中学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未完成核定招生计划可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一次补录。
(四)坚持“阳光招生”。市教育体育局将规范招生秩序,强化过程管理,不断完善招生公开制度,完善招生咨询、投诉渠道,及时公开公示招生政策、招生流程、招生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公平、公开、公正。
二、招生入学安排
(一)进行生源调查(4月30日前)
市教育体育局将安排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服务内学龄人口进行摸底调查,对变化趋势作出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二)发布招生政策(5月25日前)
4月30日前,在“全省系统”公布广安市实验中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广安市实验中学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需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在精准摸底的基础上,市教育体育局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科学合理划分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区域。5月25日前,公开发布招生公告,明确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情况、招生计划及招生相关要求。
(三)信息登记审核
1.填报入学申请(6月25日前)。市教育体育局于6月中旬开放学生信息采集。适龄儿童少年或家长登录“全省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按招生服务区域和就读民办学校意愿等情况申报就读学校,并按要求上传佐证资料扫描件(照片);每个学生就读学校有三种选择:(1)一所公办学校,(2)一所民办学校,(3)一所公办学校和一所民办学校,但公办或民办学校均不得多校申请、登记。信息采集在6月25日前完成。
2.开展信息审核(6月30日前)。市教育体育局将组织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中办公开展线上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要注明具体原因。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可通知学生家长携带相关佐证资料原件到指定的审核点进行现场核实,佐证资料尽量采用家长已具有的资料,严禁随意要求家长到处去开证明。
(四)开展招生录取
1.开展电脑随机录取(7月7日前)。广安市现代实验中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学生或家长确认民办学校学位,超过规定时间未予确认视为放弃该学位。
2.民办学校招生补录(7月12日前)。广安市现代实验中学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统一公布补录计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报名参加补录。其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补录对象为已参加该校报名但未被该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补录对象为未被其他民办学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学校补录并公布录取结果。学生或家长确认民办学校补录学位,超过规定时间未予确认视为放弃该学位。
3.公办学校招生录取(7月30日前)。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招生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录取细则由市教育体育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学生或家长确认公办学校学位,超过规定时间未予确认视为放弃该学位。
4.公办学校招生补录(8月21日至25日)。错过网上招生报名时间的学生以及放弃已招录学位重新申报入学的学生,若符合相关入学条件,可于8月21日至25日在辖区学校登记汇总,由市教育体育局按照“学位空余、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五)其他群体入学
1 | 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 | 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在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公告规定的登记时间内登录“全省系统”申请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教育体育局按“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和相关要求统筹安排入学。市教育体育局分别于公布入学结果时一并通过“全省系统”或短信等方式告知家长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
2 | 优抚对象子女 | 对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表扬的抗疫医务工作者、进藏干部职工等群体子女入学,由市教育体育局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
3 | 其他 | 认真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体育局将成立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明确招生工作实施时间表、路线图,落实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履行好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等工作职责。各校也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招生入学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多环境多条件的系统操作测试推演,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二)注重宣传引导。市教育体育局将组织各校通过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致家长一封信、招生工作明白纸、毕业班全覆盖集中宣传、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宣传解读新的招生政策、招生办法,确保广大群众特别是即将上小一、初一的学生及家长清楚最新招生政策,知晓报名登记时间节点、流程和方法,对农村地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通过进村入户等方式搞好“上门服务”。要切实做好招生服务工作,设置“招生咨询服务岗”及“招生咨询热线”,耐心接待和回答群众来访、咨询,组织工作力量开展线下志愿服务,帮助使用“全省系统”申请入学确有困难的家长在平台上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资料。各校要积极关注舆情,明确专人负责,特别是要关注各类自媒体为吸引眼球、制造热点而编造的涉招生入学工作谣言,做到守土有责、及时处理,防止炒作发酵。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纪律要求,加强学校招生工作监督。要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信访投诉,严肃查处顶风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进一步提升普通中小学招生规范治理和违规招生防控能力。严格实行问责制度,对违规学校给予约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对公办学校,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对民办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年检扣分、压减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办学许可的处罚。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提高家长和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
(四)做好信访维稳。健全协调机制,针对往年易发问题及涉及招生工作可能存在的问题,市教育体育局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会商,认真开展形势研判,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建立和完善招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评估和处置应对,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突发事件,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在招生过程中,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五)抓实控辍保学。各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主体职责,健全政府、家庭、社会三方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坚持动态监测,做好控辍保学台账管理,保持台账动态清零。健全依法控辍治理机制,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完善用法律手段做好劝返复学的工作举措,实行“一生一策”精准劝返,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六)加强学籍管理。一是要规范学籍注册管理。市教育体育局将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在招生入学系统和学籍系统中明确设置各学校各学段招生计划数,落实招生计划刚性执行。并会严格学籍注册,逐校审核,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结果和学籍注册三项统一,并在9月至10月新生报名注册学籍时实行逐一核对、批量导入。二是要严格学籍转接管理。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迫使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就读学校和地方承担责任。学校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小学高段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得转学,市教育体育局将通过学籍系统动态监测学生转学情况,重点监管小学高段的批量转学,坚决防止通过转学提前抢挖生源。
(七)及时报送资料。请各校要按相关通知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盖章件,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细则或公告,于5月19日(周五)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组织实施。联系人:周庆峰(8394108),邮箱:657263245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