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麻涌镇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镇教育管理中心拟定了我镇积分入学录取方案:
一、麻涌镇积分入学录取学校及学位供应数:
二、积分制入学录取原则
1.积分高低原则
根据申请人填报入读公办学校的志愿,按积分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第一志愿不能录取,则依次累推到第二、三志愿进行录取。
2.服从分配原则
在积分总分入围公办学校的情况下,如果申请人的三个志愿均不能成功录取,但选择服从分配的,将由教管中心统筹录取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3.同分处理原则
如因同一年级的申请人积分总分相同(且四项积分中每一项积分都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由镇教育管理中心通过组织相同积分的家庭以现场抽签形式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4.放弃录取原则
积分总分已入围的申请人,若选择了不服从分配,如因积分不足于分配所填报的志愿学校,则视为放弃本次积分入学录取机会,镇教育管理中心不再调配或补录。
三、注意事项
1.修改填报志愿
积分总分排名公示后,如个别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2023年6月15日14:30-16日17:30前自行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逾期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
2.积分公示时间
2023年6月15日至6月21日公示申请人的总分和排名;
3.学位安排时间
7月5日确定录取学校,由录取学校通知注册,家长也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7月8日开始受理注册,各校注册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受理。
凡是录取后未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的,视为自愿放弃被录取资格,同时不再恢复录取资格。剩余学位不再顺延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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