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解决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按照国家、省及《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东府〔2023〕27号)有关等有关规定精神和要求,现将中堂镇2023年积分制入学学位供给情况公布如下:
学校 | 一年级 | 七年级 |
中堂镇第二小学 | 25 | |
中堂镇第三小学 | 60 | |
中堂镇第四小学 | 50 | |
中堂镇潢涌小学 | 35 | |
中堂镇槎溶小学 | 35 | |
中堂镇蕉利小学 | 20 | |
中堂中学 | 90 | |
中堂镇实验中学 | 110 | |
小计 | 225 | 200 |
注:因生育政策和户籍政策调整,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需求猛增,故我镇各学校非起始年级及中心小学暂无积分入学公办学位提供。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10:00-5月22日17:30。有需要申请积分入学的非户籍学生家长请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补报申请积分入学。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二、录取办法
1.总原则
(1)根据教育管理中心公布的起始年级公办学位总数,按家长方积分分数,确定入围公办名单,从高到低录满为止。
(2)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学位供给计划数的,依次按申请人在“在本市办理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在本市居所情况”项目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四个项目依次排序后仍然出现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由教育管理中心通过抽签、电脑派位或其他形式进行录取。
2.具体办法
(1)入围公办名单内,根据申请人的志愿顺序(各校均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满即止;如果未被第一志愿录取,则根据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剩余积分入学学位的公办学校。
(2)入围名单内,申请人不服从调配的,或在规定注册时间内未到录取学校完成报名注册的,视为主动放弃公办学位。由此产生的空余学位不再补录。
三、民办学位补贴说明
1.补贴方式:东莞市从2022年秋季起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含起始年级和非起始年级)实行全员学位补贴,不再需要通过积分方式获得学位补贴资格。在民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按照“先交后补”的原则,先全额缴交民办学校的学费及其它费用。在开学后,直接向就读的民办学校提出学位补贴申请。民办学校收集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后,呈报教育部门审核。审核符合资格后,由市、镇财政按照学位补贴标准将学位补贴发放给学校,再由学校按补贴标准发给学生。
2.补贴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上述标准均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如学生入读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杂费低于上述学位补贴标准,其学位补贴经费按该民办学校的实际收费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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