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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莞市凤岗镇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3-05-16 10:17:02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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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时间节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10:00-5月22日17:30

  (二)初审结果公布时间:2022年6月4日

  (三)初审结果复核时间:2023年6月4日9:30-6月9日17:30。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请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核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

  (四)志愿填报时间:2023年6月4日9:30-6月12日17:3;

  (五)录取结果公布时间:2023年7月5日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户籍学生、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制入学学生的学位安排结果。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向所在园区、镇街教育部门提出申请,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延缓一年入学。

  三、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本市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入学学位,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四、招生类别

  公办中小学招生拟分“本镇户籍生源、企业人才子女生源、优待政策生源、积分制入学生源”等四个类别,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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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招生计划

  2023年全镇公办学校一年级开设50个班,可提供2250个学位;初中一年级开设30个班,可提供约1500个学位;小学非起始年级开设235个班,可提供插班学位1488个,初中非起始年级暂无插班学位提供,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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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2023年华侨中学(永和街校区)初一新生全部走读,初二开始返回华侨中学(五联校区)就读,提供寄宿。

  六、公办学校学区划分

  2023年延续执行2022年公办中小学学区划分方式,拟将全镇7所公办小学按所在村(社区)进行划分,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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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学位安排原则

  (一)优先满足凤岗镇户籍生源入读;

  (二)按凤岗户籍生源户籍所在地进行划片招生;

  (三)如对应片区内的凤岗户籍生源报名人数不超当年公办学校对应年级的招生计划数,则全部予以录取;如对应片区内的凤岗户籍生源报名人数超过当年公办学校对应年级的招生计划数,则按凤岗户籍生入户凤岗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序录取;

  (四)符合企业人才子女及市、镇优待政策适龄少年儿童学位录取办法按市、镇有关文件执行。

  八、2023年积分入学提供学位数

  及录取原则

  (一)提供学位数。

  2023年秋季,我镇公办学校计划提供1720个积分制入学学位,其中,小学一年级600个,初中一年级100个,小学插班生学位1020个,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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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中心小学和实验小学因为公安分局提供的一年级凤岗镇户籍适龄儿童人数已经超出了学位供给数,故2023年两所学校一年级暂无积分学位提供。

  (二)积分入学录取及分配原则

(1)按积分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名单;
(2)在入围名单内,根据志愿先后顺序录取;
(3)入围公办录取名单内,但申请人不服从调配的,视为主动放弃公办学位,空出学位顺延录取。

  九、其他

  (一)关于逾期报名。没有在规定时间登录市招生平台报名的凤岗户籍生及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至当年8月26日(含)前新迁入户凤岗镇的户籍生,视为逾期报名。家长可线下提交材料至凤岗镇教育管理中心申请,每年申请的截止时间为8月26日(含)。

  (二)关于未入户学生网上报名事宜。符合入学条件但未上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携带出生证等材料线下到凤岗镇教育管理中心申请生成临时身份证号码,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使用临时身份证号码进行网上报名。但该临时身份证号码不得用于入学后学籍信息的建立。

  (三)关于积分补贴的说明。从2023年秋季起,非户籍学生不再需要通过积分入学的方式获得学位补贴资格并确定补贴档次。在民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在开学后,直接向就读的民办学校提出学位补贴申请。同时,从2023年秋季起,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非户籍学生民办学位补贴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上述标准均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

  (四)关于公办学校长幼同校入读的说明。符合长幼同校申请条件的凤岗镇户籍学生,家长可携带户口本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信息表等材料线下到凤岗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凤岗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当年的学位情况进行全镇统筹安排。

  十、咨询电话

  凤岗镇教育管理中心82527778 8756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