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5.16/10:00→5.22/17:30
志愿填报时间
6.4/9:30→6.12/17:30
二、报名地址
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址、APP或微信公众号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报名
电脑版
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
“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
“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
i莞家微信公众号
i莞家APP
三、报名对象
1、申请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公办和民办学位的学生
2、申请积分入读公办学校(含属地购买服务)的学生(含起始年级和非起始年级)
其他普通类的非起始年级转学插班不需要在网上申请报名,直接联系属地教育部门或有意向的民办学校。
四、报名条件
(一)学生要求
1.申请小学一年级:
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申请初中一年级:
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不能申请留级重读
(二)家长要求
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可直接申请入学
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父或母其中一方须为东莞户籍,或持本市有效居住证或其他证件。
1、父或母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
至少一方须持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
2、父或母是港澳户籍的
至少一方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
3、父或母是台湾户籍的
至少一方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父或母是外国户籍的
至少一方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父或母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在本市办理有效居住登记、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以及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后,可网上报名,但仅可在招生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不能填报普通批次的志愿和录取。
五、志愿填报
以申请人(学生)户籍为依据,可选报以下一项或多项符合条件的志愿类别学位。
本市户籍学生
1.户籍地公办学校(含属地购买服务)
2.优待政策学位(含市级及以上优待政策和镇街优待政策)
3.民办学校(不超过3所)
非本市户籍学生
1.公办学校(含属地购买服务)
2.优待政策学位(含市级及以上优待政策和镇街优待政策)
3.民办学校(不超过3所)
六、录取办法
1、本市户籍学生
户籍地公办学校
由户籍地教育部门按规定安排学位,建议家长阅读户籍地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
2、优待政策学位
由属地教育部门按照相应优待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学位,建议家长阅读相应镇街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
3、民办学校(不超过3所)
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电脑派位录取。
非本市户籍学生
1、积分入读公办学校
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执行。
2、优待政策学位
由属地教育部门按照相应优待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学位,建议家长阅读相应镇街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
3、民办学校(不超过3所)
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电脑派位录取。
户籍学生或非本市户籍学生如同时被1所以上学校录取,选择其中一所录取学校注册缴费,其他录取结果失效。
七、报名资料
填写学生个人基本信息
填写监护人基本信息
上传学生证件照片(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和家长的户口本、学生的出生证和学生的证件照片等),请家长提前做好准备
每个园区、镇街的招生要求有个别差异,请各家长认真阅读相应镇街、园区的招生方案,按要求做好材料准备。
八、日程安排
1 | 网上报名 | 5月16日10:00—5月22日17:30 |
2 | 初审结果公布 | 6月4日 |
3 | 初审结果复核 | 6月4日9:30——9日17:30 |
4 | 志愿填报 | 6月4日9:30——12日17:30 |
5 | 公布录取结果 | 7月5日(民办电脑派位:7月5日) |
6 | 注册缴费 | 7月8日——7月10日 |
7 | 民办学校第一轮补录 | 7月14日公布结果 |
8 | 民办学校第二轮补录 | 8月底前 |
(如需调整时间,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