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针对户籍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特制定以下统筹安排工作指引:
1.户籍学生根据以下顺序安排学位:
①房户一致;②房户不一致;③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产;④非完全产权房产;⑤自建房、小产权房;⑥公共租赁住房;⑦学区内拥有唯一全权房产但仅有个人房产预告登记证;⑧有户无房的或房产学位被占用;⑨申请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斗门区内持有完全产权房产建筑面积50㎡以下;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代耕农的按本地户籍同等待遇;⑾市内区外户籍斗门区房产;⑫.5月22日截止报名后入户、购房办证、补报名的。
特别提醒:凡是本学区内房户一致报名人数超过今年秋季招生计划人数的学校,首先以迁入学区内户籍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其次以购房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额满后无法安排在该学区的学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学校。
2.积分入学学位安排原则:
①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②统筹安排的原则;③参照房产和居住地就近安排的原则。凡是本学区内户籍生报名人数超过今年秋季招生计划人数的学校,不再安排积分生入学。如果达到积分录取分数线的学区内积分入学学生报名人数超过了学校剩余学位数,则根据分数高低依次安排学位,按照先镇内后区内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学位,不服从统筹安排视为自动放弃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