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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

2023-04-30 14:05:19  来源: 小升初网    专题:广州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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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

违规行为处理措施
采取考试、面试、人机对话等方式选拔学生1.对学校及其校长、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2.学校及其校长、相关责任人三年内不得列入各级各系统评优评先范畴;
3.公办学校违规的(含其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发生违规行为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校长、相关责任人追究处理;
不按核准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4.民办学校违规的,与年检结果挂钩,次年减少30%—50%的招生计划或者暂停招生,并建议解聘校长。
借助社会团体、培训机构等组织通过考试、竞赛、培训、测试排名、夏(冬)令营、研学活动等形式选拔学生1.对学校及其校长、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2.学校及其校长、相关责任人三年内不得列入各级各系统评优评先范畴;
3.公办学校(含其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发生违规行为的)违规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校长、相关责任人追究处理;
4.民办学校违规的,与年检结果挂钩,次年减少30%—50%的招生计划。
参与社会团体、培训机构等组织举办的与升学相关的讲座、宣传等活动,或为其提供场地
民办中小学提前组织面向幼儿园大班幼儿、小学毕业生的招生宣讲,或变相遴选学生
不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进行招生
发布虚假的招生简章、广告等信息1.对学校及其校长、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2.学校及其校长、相关责任人三年内不得列入各级各系统评优评先范畴;
3.民办学校违规的,与年检结果挂钩,次年减少10%—30%的招生计划。
幼儿园向小学、小学向初中推荐生源或提供学生信息
以重点班、快慢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各种名义进行招生
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
为社会团体、培训机构等组织举办任何学科竞赛、综合能力竞赛和考级等活动提供场地
未经批准组织学生参加包括“奥赛”在内的各种学科竞赛、综合能力测试、读书读报评奖和考级等竞赛活动
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
公办学校拒绝接收本服务区应接收的学生,或拒绝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对学校及其校长、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利用等级学校进行招生宣传
其他干扰招生工作秩序、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参照上述处理措施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