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天河区内各小学就读的穗籍毕业生
(一)户籍在天河区,学籍在天河区公办、企事业办的小学毕业生
具有天河区户籍的公办、企事业办小学毕业生,直升其毕业小学对口中学。
个别学生因户籍及实际居住地发生改变,申请回到户籍和房 产地段对口中学升学,必须符合“人户一致”条件,并办理跨地 段生手续。申请人须于5月11日(星期四)前向毕业小学递交 天河区居民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经毕业小学初审、地段对口 中学初审通过后,由毕业小学出具《2023 年天河区小学升初中 跨地段升学审核表》。申请人需于5月19日(星期五)到“人 户一致”地段对口中学办理跨地段生升学复审手续,需提供户口 簿、与学生户籍地址相一致的房产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23 年天河区小学升初中跨地段升学审核表》等材料。经审核符合“人 户一致”条件的学生,升入地段对口中学;不符合条件的,升入毕业小学对口中学。
(二)户籍在广州市内天河区外,学籍在天河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申请在天河区公办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户籍在广州市内天河区外,学籍在我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 的毕业生,申请在天河区公办初中就读,需办理跨地段生手续。 申请人须于5月11 日(星期四)前向毕业小学提交户口簿、天 河区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经毕 业小学初审、毕业小学对口中学初审通过后,由毕业小学出具 《2023年天河区小学升初中跨地段升学审核表》。申请人于5 月19日(星期五)到毕业小学对口中学办理跨地段生升学复审 手续,需提供户口簿、天河区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 登记备案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2023 年天河区小学升初中 跨地段升学审核表》。经中学、区教育局审核后,采用免试、统筹入学的办法升学。
(三)户籍在广州市内,学籍在天河区内小学,申请回其户籍所在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户籍在广州市内天河区外,学籍在天河区内小学,申请回户 籍所在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需在5月4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交 书面申请,放弃升入我区公办初中的资格。回户籍地所在区升学 的具体办理时间、地点,请家长5月4日前咨询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
户籍在天河区,学籍在天河区民办小学,申请回天河区公办初中就读,按天河区返区生升学办法申请学位。
二、 在天河区内各小学就读的非穗籍六年级毕业生
(一)户籍在广州市外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条件且实际居住地在天河区 的,须由各小学初审合格后,由各小学工作人员于5月11 日(星 期四)上午9:00 — 11:30,下午2:20 — 5:00到广州市黄埔大道中306号一楼窗口办理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申请手续。
办理时,除应出具符合条件的对应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 1.毕业小学出具的《2023年天河区小学毕业生政策性照顾学生初 中一年级申请表》(非天河区小学的毕业生现场填写此表);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天河区的房产 证(已收楼的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等);无广州市房产在天河区 租住房屋的,须提供有效期内、在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 租赁合同(同时提供父母、子女的“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 4.毕业小学从“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的“学生基本情况表”(或 提供真实有效的全国学籍号),其中在广州市内就读的小学毕业 生,还须提供毕业小学从“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打印的“学 生基本情况表”(或提供真实有效的广州市学籍号)。经区教育
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采用免试、统筹入学的办法升学。
(二)户籍在广州市外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符合天河区来 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条件的,须按《广州市天河区来 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申请工作指引》进行学位申请。 申请人于7月2日10:00 — 7月4日15:00,凭账号及密码登录 “ 广 州 市 来 穗 人 员 积 分 制 服 务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https://djf.1sj.gz.gov.cn/bjfpublic/#/login), 点击“天河区”模块进入天河区积分制入学系统,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本 人排名及民办学校收费情况,合理填报志愿。7月8日公布录取结果,7月9日各录取学生到录取学校确认学位。
(三)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以积分制 方式入学,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广州市南国 学校、广州市第113中学陶育实验学校学位,直至每所学校40 人招生计划完成。申请人在6月9日10:00至6月12日17: 00 登 录 天 河 区 港 澳 子 女 入 学 申 请 系 统 ( 网 址 : http:/182.92.79.32/tianhe/), 填报1-2个志愿。6月16日公布录取结果,6月17日各录取学生到录取学校确认学位。
(四)户籍在广州市外,不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和天 河区积分入学学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选 择到我区的民办学校就读。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须在5月23日 至 3 0 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 (网址 http://zs.gzeducms.cn) 填报基本信息,并于6月14日至18日登 录该系统填报1至2个民办学校志愿。对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 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 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由区教育局6月28日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工作。
三、 返区生升学办法
具有天河区户籍,在天河区内民办小学就读,或在天河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天河区公办初中就读的,须在5月4日、5日拨打天河区实际居住地对口中学电话,预约在5月5日、 6日的具体办理时段。5月5日、6日,各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到学 校递交资料:1.天河区居民户口簿;2.与学生户籍地址相一致的 天河区房产证等;无广州市房产租住在天河区内的,须提供在房 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同时须提供父母、子女的 “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等;3.毕业小学从“全国学籍系统” 中打印的“学生基本情况表”(或提供真实有效的全国学籍号), 其中在广州市内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小学从“广州 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情况表”(或提供真实 有效的广州市学籍号)。经区教育局审核,符合“人户一致”条 件的,升入地段对口中学;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