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时间
4月11日8:30-4月21日17:30
申领对象
(一)D类补贴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17-2021年符合当年入学申请指南中的D类补贴条件并已经成功报名及审核通过的人员,且目前仍然在园区内工作。该补贴为延续性申请,即入学当年已入读民办学校,并且逐年领取补贴,可以继续申领至该学段结束。若中途工作中断或补贴领取中断,则不能继续申领。
2.申请入学当年已入读松山湖及周边镇(含石龙、寮步、大岭山、大朗、石排、茶山、东坑、横沥、企石和黄江)民办学校。
3.若已领取了松山湖或其他镇街的东莞市积分入学补贴或其他学位补贴,不可重复领取园区D类补贴。若申领了松山湖D类人员补贴,则须放弃申领市积分入学补贴或其他学位补贴的资格。
(二)自选民办学校补贴
2018-2022年符合当年入学申请指南中的自选民办学校补贴条件并已经成功报名及审核通过的人员,且目前户籍仍在松山湖及非公费就读东莞市内民办学校。
以上所有补贴金额将减去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
所需资料
(一)D类补贴
1.家长和就读子女户口本;
2.为子女申请入学家长方的银行存折账号(含开户名、账户、开户行信息)。建议使用农业银行的银行卡,开户行必须具体到支行,否则会影响银行汇款;
3.现就读学校收费凭证,包括2022年9月第一学期和2023年2月第二学期收费凭证(上传原件);
4.家长近三年《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需打印到2023年3月(可以凭身份证到市民中心打印)。
(二)自选民办学校补贴
1.家长和就读子女户口本;
2.为子女申请入学家长方的银行存折账号(含开户名、账户、开户行信息),建议使用农业银行的银行卡,开户行必须具体到支行,否则会影响银行汇款;
3.现就读学校收费凭证,包括2022年9月第一学期和2023年2月第二学期收费凭证(上传原件)。
其他事项
1.补贴不能重复领取。符合申领条件的D类补贴人员已享受或领取了就读民办学校所在镇街补贴的或其他任何学位类补贴,将取消申领资格;若符合其他镇补贴条件未申领人员,可以选择在就读民办学校所在镇街或松山湖(其中之一)申领。
2.关于学位补贴相关事项未尽说明之处,由松山湖教育部门解释。
3.如有相关疑问请致电松山湖招生服务热线0769-388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