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如何统筹安排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2023年,以下两类适龄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浦东新区居住地登记入学。
(一)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儿童(少年):房屋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儿童(少年)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学。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3年4月28日。
(二)上海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上海市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申请在浦东新区就读的,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初中阶段招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24日。小学阶段招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