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本区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信息登记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二、信息登记时间
2023年本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登记时间为4月13日—4月28日。
三、登记方式
(一)幼儿园登记
本市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
由幼儿园教师提前发给家长信息登记草表,由家长确认;需要变更信息的,由家长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审核后可进行变更,形成信息登记表,家长确认无误后,完成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
如因特殊原因,所在幼儿园无法为该儿童进行登记的,家长须根据幼儿园教师的指引,通过相关信息登记点完成登记。
(二)区指定登记点登记
未在本市入园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区指定登记点登记儿童入学信息。
家长在文末附件中下载《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并如实、完整填写登记表上的内容。通过“随申办”APP扫描下方二维码预约窗口登记时间。家长按照预约时间,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及填写完成的《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到本区指定登记点现场办理(地址:杨浦区长岭路50号)。
四、登记材料
五、有关说明
信息登记时,家庭需明确一人为办理儿童入学手续的关联监护人,由幼儿园登记点或区指定登记点的工作人员完成家长与儿童的关联。当年度仅可由该监护人使用本人“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账号登录“入学报名系统”办理儿童入学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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