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泉州市鲤城区小学招生日程安排表:
时间 | 内 容 |
4月10日前 | 鲤城区教育局发布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公布接收适龄随迁子女报名 办法、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及招生报名办法。 |
6月20日前 | 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
(一)公办小学招生 | |
6月6日一7月5日 |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登录网上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 服务大厅办理)。 |
7月5日-7月6日 | 1.各小学接受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
2.各小学接受按政策优待照顾入学对象报名登记。 | |
3.各相关小学接受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 |
7月7 H—8日 | 各相关小学接受适龄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登记。 |
7月19日前 | 1.各小学汇总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和按政策优待照顾入学对象登记情 况,进行资格审核。 |
2.各相关小学汇总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报名情况并 进行资格审核。 | |
3.各相关小学汇总申请入学的适龄随迁子女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 |
7月21日前 | 各小学向鲤城区教育局报送各类对象报名情况及资格审核结果,市直小 学向区教育局报送户籍在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 的对象资格审核结果(同时报送市教育局)0 |
7月27日前 | 1.采取“单校片区”与“多校片区”相结合招生入学办法的,招收本校 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后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按鲤城区教育局安排的时间节点进行招生。 |
2.鲤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接收户籍在本区但不符合户籍、住房产权、 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公办学校在接收招生服务区 域内“三一致”以及按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后,有剩余学位的,采 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录取的办法接收部分本类适龄儿童入学。 | |
7月30日前 | 1.各小学公布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招生服务 区域内满足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的适龄儿童数量超过 学校招生计划数,采取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时间先后的办法录取。 |
2.各小学公布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等录 取结果。 | |
3.各相关小学公布适龄随迁子女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 | |
8月1日前 | 各小学分发录取通知书。 |
(二)民办小学招生 | |
6月25日一7月1 0 | 网上报名登记;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登陆“鲤城区民办小学招生信息管理平 台”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同时向所属招生服务区公办小学报名。 |
7月2日-7月9日 | 审核、公示; 鲤城区教育局审核报名信息,审核照顾对象资格并公示名单。 |
7月15日前 | 电脑派位和录取;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符合条件的报 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分批次进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前对参加 电脑派位学生数据及派位程序进行审核、鉴定后封存,电脑派位后及时 公布派位录取名单。 |
7月16日一7月17 H | 现场注册。 |
7月18日 | 鲤城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学校新生注册情况。 |
7月19日一7月20 B | 补录取;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可向鲤城区教育局申请补录并报送补录方 案,经批准后按规定补录,补录取对象现场注册,各民办小学将补录取 对象注册情况汇总送鲤城区教育局审核。 |
7月21日前 |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包括有录取资格但未按时办理注册的), 由生源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当地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公办学校接收入学 (与没有报名参加民办学校招生的同等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