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有关说明
1.准备有效的基本材料后,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制入学”模块,点击黄埔区注册账号、上传基本资料(上传原件扫描件或规格为:jpg、png格式,大小2.5MB以下),并保存、确认提交;申请人按居住证地址选择街镇受理,居住证属外区的,选择我区就近的街镇受理;
2.各街镇对申请人所填报及上传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申请人可适时登录系统查询本人信息是否通过,资格申请不通过的根据指引对不合格退回的资料和进行修改和再上传;资格初审通过后,申请人登录系统上传加分资料(上传原件扫描件或规格为:jpg、png格式,大小2.5MB以下),并保存、确认提交;
3.已在网上成功提交申请确认的,在规定时间内,如有要求在网上变更资料或信息,需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于受理时间截止前完成变更,并保存、确认提交;
4.申请人应及时查询本人所得的总积分,如对区积分有异议的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提出复核申请。
▶申请所需的材料(上传原件扫描件或)
1.申请人、配偶及随迁子女的基本材料
(1)户口簿(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
(2)身份证(正反面);
(3)随迁子女出生证;
(4)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和相应户口页复印件(加盖集体户所属单位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5)结婚证或离婚证。
2.企业加分材料
(1)本区纳税前200名企业。
填写企业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提供在职证明材料(含劳动合同、在职证明或任用聘书)。
※注意:如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错误,系统将无法校对识别。
(2)本区民营及中小企业、本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企业、研发投入增量50强企业。
填写企业名称,并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营业执照》,提供在职证明材料(含劳动合同、盖有企业人事部门公章的职位身份证明或任用聘书)。
※注意:证明材料需明确说明中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如无明确说明,视为普通员工。
3.随迁子女学籍证明材料
提供随迁子女“学生基本情况表”或到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幼儿园)(仅限本区小学或幼儿园)开具就读证明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