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1.坚持就近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大邑中学初中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满足大邑县学生入学需求。
2.坚持免试入学
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或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选拔生源;严禁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招生。
3.坚持公、民同招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并纳入四川省、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提前录取。
4.坚持均衡编班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配置师资,学校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等名义分班并取名。
二、民办学校招生整体要求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经大邑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招生计划由大邑县教育局核定并报成都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民办学校补录面向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所有学生,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招生。
被民办学校和大邑县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确认。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学位的,由大邑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参与民办学校补录被录取的,以补录学位为最终学位。
三、小学入学年龄界定
大邑县2023年小学新生入学需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延缓入学办理
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报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四、公办小学入学流程
2023年大邑县户籍适龄儿童一年级公办小学入学实行先网上信息采集,然后在登记点(学校)审核确认的方式。
第一步
查看入学结果
6月15日,家长登录“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看公办小学入学安排结果或到各校校门口查看本校入学结果。
第四步
学生报到
8月31日,根据学校通知办理适龄儿童入学报到手续。
特别说明:因其他原因未按时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和现场资料审核的大邑县户籍适龄儿童,由大邑县教育局根据学位状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民办小学报名和学位确认流程
第一步
取得报名资格(以下三种类别的
适龄儿童有报名资格)
1.本县户籍适龄儿童:此类别必须按上一条“公办小学入学流程”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和“登记点现场资料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2.符合条件随迁子女:4月1日-30日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5月15日前查询审核结果。
3.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5月31日前通过“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第二步
网上报名
6月5日-8日,在“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中的“民办小学”报名模块选报1所民办小学。
第三步
查看录取结果
6月16日,登录“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看电脑随机录取结果。
第四步
学位确认
6月19日-20日,同时具有公办、民办学位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公办、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确认(默认)为公办学位的不能参加民办小学补录报名。
第五步
学生报到
8月31日,根据学校通知办理适龄儿童入学报到手续。
六、双胞胎(多胞胎)子女
怎样申请绑定摇号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目前只有大邑中学<初中部>采取电脑随机录取)。
七、多子女如何申请就读同一学校
对于通过电脑随机录取方式招生的学生,如果哥哥(姐姐)属按政策正常录取的学生,家长可于6月25日到县教育局教育科申请弟弟(妹妹)随在读的哥哥(姐姐)就读同一学校,县教育局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入学(目前只有大邑中学<初中部>采取电脑随机录取方式招生)。
八、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1.随迁子女
按照大邑县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我县就业人员和本县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大教〔2022〕72号)要求,于4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大邑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残疾儿童少年
按照“一人一案”原则,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
3.优抚对象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其他
按规定做好大邑县集体户子女,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九、工作纪律
对违规招生的,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