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推进高新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结合高新区适龄儿童少年分布情况,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淮南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入学相关条件和学区划分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按照《义务教育法》关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新生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原则上应符合“两个一致”。根据2023年度招生计划,按照划定的招生区域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房产证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不含40年产权的商业类建筑)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合格后学校留存新生复印件,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新生学籍的依据。为凝聚新区人气,加快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在建住宅小区未办理房产证的业主可凭网备单(网备单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按学区划分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校招生区域以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稳妥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在执行我市现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基础上,防止部分学区学位紧张。2023年2月1日起,淮师附小山南校区(第十三、十四小学)、淮师附小山南第十小学和实验中学山南第一中学、高新区泉山湖中学(小学部)学区内的商住小区70平方(含70平方)以下的住房(以房产证为准)房屋产权发生交易的,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北师大淮南实验学校学区内的商住小区,实行同一套住房9年内能享有学区内义务教育阶段1个学位。房产地址“学位限定”政策对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各中小学校要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实施记录、建立台账,报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备案。初中新生入学前将按照“学位限定”政策再次查验房产证,作为新生登记的参考依据。
3.不断巩固大班额治理成效。2023年辖区内学校学位已满、存在大班额大校额现象的,原则上不接收转学生,对于因特殊情况确需要转入的适龄儿童,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至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相应年级就读。
4.做好特殊类型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统筹做好现役军人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入学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各中小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须经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同意后,由各校对外发布,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发布。相关入学政策和条件根据省市最新文件精神将适时进行调整。
二、学区划分
(一)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2023年秋季学期学区调整的学校:
淮师附小山南校区(淮师附小山南第十三、第十四小学) | 不再招收舜耕华府、舜耕樾府、舜耕祥府业主子女,新增钟山雍荣府(新建小区),其他学区保持不变。 |
淮师附小山南第十五小学 | 不再招收一品山南、中铁南山院、金地滟澜山业主子女,其他学区保持不变。 |
淮师附小山南第十六小学 | 不再招收海德公馆业主子女,其他学区保持不变。 |
高新区山南第七小学 | 新增一品山南、中铁南山院、金地滟澜山(原淮师附小山南第十五小学学区)以及华盛国悦府(新建小区),其他学区保持不变。 |
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小学部 | 招收舜耕华府、舜耕樾府、舜耕祥府、海德公馆业主子女。在学额未满的情况下面向高新区区域内的商住小区招生。待民裕中学建成投用后,该学区将重新划分。 |
2023年秋季学期学区未调整的学校:淮师附小山南第十小学、高新区泉山湖中学(小学部)、安师大附属淮南高新学校(小学部)、安徽理工大学附属小学、山南第六中学(小学部,原三和中心小学)、玉兰小学、黄山小学、马厂中心学校。
(二)初中招生区域划分
2023年秋季学期学区调整的学校:
实验中学山南第一中学 | 不再招收玉兰大道以东、和风大街以南(淮师附小十六小学区)商住小区业主子女,其他学区保持不变。 |
安师大附属淮南高新学校(初中部) | 新增和风大街以南(淮师附小十六小学区)商住小区,其他学区保持不变。 |
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初中部) | 玉兰大道以东商住小区业主子女,在学额未满的情况下,面向高新区区域内的商住小区招生。待民裕中学建成投用后,该学区将重新划分。 |
2023年秋季学期学区未调整的学校:山南第十中学、山南第四中学、山南第六中学(初中部,原三和中学)、黄山中学。
2023年淮南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咨询电话:0554-6629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