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对象
(一)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并已取得学籍且拟转入江山市的非江山户籍初中、小学各年级学生(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二)未在江山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的非江山户籍学生(已在江山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列入本次招录范畴)。
二、报名时间
2023年2月4日至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三、报名地点
全市各公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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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办法
监护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学校报名。监护人可根据自身务工地或居住地实际,选报有空余学额的其中一所学校进行登记。报名时须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一)必交资料:户口本
(二)根据实际选交资料
1.监护人在江山的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可通过手机现场查询打印)
2.监护人在江山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
3.监护人在江山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可通过手机现场查询打印)
4.监护人在江山办理且仍正常经营的营业执照
5.监护人与江山务工企业或单位签订的有效规范合同
五、录取办法
本着应招尽招的原则,各学校根据学额空余情况招录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
若报名人数低于招录人数,一次性给予全部录取。
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额,则学校根据监护人在江拥有住宅不动产、浙江省居住证(派出所出具的居住登记证明)、社保缴纳情况、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分批次录取,招足为止。同一批次招录时,如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录计划数,根据提供相应资料的时间,时间长者优先录取。
若录取后还有空余计划数的,应不设或降低门槛,对能提供相关劳动依据的,做到应招尽招,应入尽入,确保百分百入学。
未被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原学校就学。若发现多校重复报名、提供虚假材料、违规操作或不符合条件的,则取消录取资格。
六、咨询电话
注:学校将在校门口的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学校非毕业年级学额空余情况,请有需求的学生和家长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