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全区五年一户
录取排序
1、人户一致,未报名民办
2、人户一致,报名民办未录取
(当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依次按照适龄儿童与户主的关系、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等安排入学)
3、人户分离,未报名民办
4、人户分离,报名民办未录取
(含集体户口及公共户)
5、非沪籍其它
公办小学
人户一致: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对口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人户分离:于申请居住地入学的适龄儿童,按照购房时间、与直系亲属同住情况、实际居住地年限等,先在所居住地街道内的小学统筹安排。
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依次顺序为:
①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②适龄儿童与其直系亲属为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并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③其他情况;
④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
集体户口: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非沪籍: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根据积分、房产等情况统筹安排。先在街道内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
民办未录取: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
初中入学:
入学方式:黄浦区初中实行“学籍对口”,全区小学五年级学生毕业后,全部以小学相对就近对口进入初中学校六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