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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上海松江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录取排序规则

2022-10-14 11:14:17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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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江区部分五年一户

  录取排序

  1、人户一致

  2、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

  3、动迁户子女: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地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

  4、本市户籍居住本区廉租房

  5、非沪籍(居住证+积分+本区房产)

  6、非沪籍(居住证+本区房产)

  7、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

  8、非沪籍(居住证+积分)

  9、非沪籍其它

  公办小学

  (一)“人户一致”入学办法

  “人户一致”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和学生,根据儿童、学生在本区的常住户籍地地址安排对口入学。

  本区对“人户一致”的认定为:户籍地与居住地(户主和居住类房产产权人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学生本人)相一致。其中,居住类房产产权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须为祖孙三代在一起,方可认定为“人户一致”

  2022年,“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和学生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户籍迁入年限”或“房产证年限”中较长的一个作为排序依据。超出学额部分由教育考试中心就近统筹安排入学。其他情况由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2022年,申请在上海外国语大学松江外国语学校、东华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松江区民乐学校就读的儿童和学生,同一居住类房产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1年。不符合此项政策的适龄儿童和学生,由区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入学办法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或学籍地入学,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区教育考试中心按照“人户一致”优先,先安排户籍地与房产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和学生对口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安排时参照房产证年限先后等排序,优先安排产证年限四年及以上的儿童和学生。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在本区有居住类房产,居住地房屋产权人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在安排好符合条件的“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和学生对口入学后,视学校招生情况,就近统筹安排入学;在本区无相应房产的,视资源情况,原则上在就读区域内(城区五所街道、九亭地区或各镇)整体统筹安排入学。

  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地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按安置地址就近统筹安排入学,另行租房居住的儿童或学生整体统筹安排入学;居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廉租房承租人须是适龄儿童、学生直系亲属),凭相关证明就近统筹安排入学。其他情况由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三)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有效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所持有效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

  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在本区有居住类房产,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学生本人或父母,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入学办法”,在安排完“人户一致”类儿童和学生后,就近统筹安排入学,优先安排产证年限四年及以上的儿童和学生。

  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但在本区有居住类房产,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学生本人或父母,统筹安排入学。

  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在本区无房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视资源情况,原则上在就读区域内(城区五所街道、九亭地区或各镇)整体统筹安排入学。

  其余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阶段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初中阶段进入公办初中或公办初中分校就读。

  (五)报名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入学办法

  报名民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以“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安排入学。报名民办初中,又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以“本校直升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公办非一贯制初中以“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