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
以下23年要求基于龙华区22年入学提醒而预估,最终时限以入学当年正式政策为准。
(一)23年使用租赁凭证申请学位的
龙华区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盖章)必须是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前,截止有效日期在入学当年9月30日(含当日)后,且有效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在该住址。续签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盖章)与旧证截止有效日期间隔不能超过30天。
(二)23年使用居住信息申请学位的
家长必须在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前主动到社区工作站或联系楼栋的网格管理员登记居住信息(拟申请学校招生范围内)。
网上申请学位时,需提供房屋产权人签署的《学区房使用授权书》、非深圳户籍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可在“深圳公安”微信服务号、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i深圳APP”下载)、深圳户籍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数据比对验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