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重庆市教委的权威解答是这样的:《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教基发〔2016〕84号)第二章第九条明确: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划片就近入学实行“三对口”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再通俗一点的解释,那就是孩子和爸/妈的户口上的地址,必须是和房产证上的地址一致,人也要住在该套房产处。
当然,这里面就会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我今天就来详细给大家聊聊“三对口”,即将入学的家长也可以对照看看,到底哪些情况是可以符合条件,而哪些情况又不能。
1、父母无自购房,房子是爷爷婆婆或外公外婆的,能入学吗?
答:因父母在“主城九区、两江新区、高新区”无自购房屋(学校根据家长提供的重庆市政府“渝快办”APP平台查询结果电子版进行认定),自出生日起与其父亲或母亲的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户主和房屋产权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持100%房屋产权,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参加信息采集。
2、拆迁户子女怎么入学?房子都拆了,新房又没有修好。
答:这种情况要看当地教委的政策,比如大渡口区拆迁户子女报名时需提供适龄学生与其父母的同一户口簿、身份证、拆迁安置协议、暂住房租用协议等。有以下两种入学方式:一是自拆迁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6年内一次性选择原户口地址所属的片区学校或现安置房所属的片区学校报名;二是在租房过渡期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入学。
江北区也有类似的说明: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渝办发〔2011〕123号)文件精神,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或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
3、房子证上是爸爸的名字,但是爸爸的户口没迁过来,现在只有妈妈和孩子的户口在上面,能入学吗?
答:可以的,“三对口”重在查户口、房产证、居住地,只需要证明关系就行,这种情况,带上结婚证就可以了。
4、房产是与老人共有,各占部分产权,算“三对口”吗?
答:每个区每所学校在产权比例上的具体要求会有不同,一般来说,如果共同拥有住房产权的,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的不动产权份额应达到51%(含)以上。而有些学位紧张学校可能会要求法定监护人所占产权达到100%。
5、房产是与夫妻共有,各占50%产权,还需要全产权吗?
答:这肯定算“三对口”啊,爸爸、妈妈都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啊。
6、和孩子爸爸离婚了,现在住在外婆房产下,这种可以读外婆房产划片学校吗?
答:妈妈需开无房证明,户口转到外婆房产所在地,才可以按“三对口”原则入学
7、买的老破小,但是没去住,房子租出去的,会影响到入学吗?
答:这种就要看学校的具体要求了,有些学校会有家访,主要就是查看房屋是否有居住。有些会提前电话联系时间,有些是搞突然袭击,不过时间都比较集中。过来人的经验就是,提前做好准备,应对突发状况,一般都不会出问题。
8、买的新房6月才接房,达不到入住条件也无法落户,能就近入学吗?
答:新楼盘需要在当年向当地教委报备,要看具体的入学要求。有些是可以凭购房合同入学,而有些则是由教委统筹。
9、我把房子卖了,户口还没迁走,能读对口小学吗?
答:这种情况不符合“三对口”,不能按划片对口方式入读公办小学。
10、是不是我买了房,就一定能读划片小学?
答:不是。根据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三对口”原则划片入学,而不是购房入学,户口必须迁入购房居住地(需满足学校落户时间的规定)并实际居住才能划片入学,只能确保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一年级)学生的入学需求,不能确保插班生的转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