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昌吉市小学招生划片范围:
(一)城区小学
1.州实验小学:承担乌伊路以北——延安北路以西——宁边路以南——北京北路以东、北京路以西——健康西路以南——老市政府家属院、昌吉学院西墙以东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2、4、6、8号小区,12号、16号小区的部分区域 (包括新建的银杏广场和昌吉学院新建的高层及“新龙城”1号楼、2号楼)。
2.市一小:承担顺城巷以东——红旗路以北——建设北路以西——北绕城路以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22、23、96、97号小区及32号小区顺城巷以东的区域,即和谐阳光水岸小区的3、4、5、13、14、15、16、17、18、19、20、21、22、23号楼。
3.市二小:承担乌伊路以北——老市政府家属院、昌吉学院西墙以西—— 健康西路以南——青年路以东, 北京北路以西——宁边西路以北——建设路以西——红旗路以南——健康西路以北——市一中西墙、团生巷以东的区域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9、10、14、18、20号小区及12、16、28、30号小区的部分区域。
4.市三小:承担乌伊路以北——青年路市一中西墙以西——团生巷、原顺城巷以西——红旗路以南—滨湖河以东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24、26、34、36、38、122、123号小区以及28、30号小区团生巷、顺城巷以西的部分区域、32号小区和谐阳光水岸小区的1、2、6、7、8、9、10、11、12号楼、121号小区滨湖河以东的区域。
5.市四小:承担红星路以北——绿州路以东——沿河路以西——北绕城路以南、宁边路以北——建设路以东——北外环以南——绿洲路以西区域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19、21、29、31、33、35、89、 90、91、92、93、94、95号小区。
6.市五小:承担绿洲路以西——乌伊路以南——北京南路以东——建国路以北——东和路至世纪花园东墙以东——南五工路以北的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39、40、41、43、45号小区和42、44号小区东半部分区域。
7. 市六小:承担建国路以北——滨湖河以西——北绕城路以南——西外环路以东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32号小区顺城巷以西区域、98、99、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116、117、118、119、120号小区以及121号小区滨湖河以西的区域。
8. 市七小:承担中山路以东——乌伊路以南——长宁路以西——建国路以北——青年路以西——南公园路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66、75、76、77号小区。
9.市八小:承担南五工路以北——乌伊路以南——长宁路以东——北京南路以西、北京路以东——世纪花园东墙、石油小区西墙以西——建国西路以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54、56、58号小区南五工路以北区域以及42、44号小区西半部分区域。
10.市九小:承担和田路以北——北京南路以东——塔城路以南——延安路以西——石河子路以南——东外环路以西、和田路以南——世纪大道以东——乌奎高速路以北——东外环路以西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48、50、51、52、63、64、65、79、80、81、82、83、84、85、86、87、88号小区 。
11.市十小:承担乌伊路以北——绿洲北路以西——宁边东路以南——延安北路以东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1、3、5、7、11、13、15、17号小区。
12. 市十一小:承担吐鲁番路以北——西外环路以东——乌伊西路以南——中山南路以西、中山南路以东——南公园西路以南——青年南路以西——塔城西路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74、124、125、126、131、133、134、135、137号小区。
13.市十二小:承担乌伊路以南——绿洲路以东南五工路以南——北京路以东——塔城路以南——延安路以东——石河子路以北——沿河路以西、南五工路以南——东外环路以东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46、47、49、53、55、57、59号小区。
14.市十三小:承担原企业职工子女、大西渠镇玉堂村三、四片区、幸福村一、二片区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以及大西渠镇政府周边地区农民工子女的入学。
15. 市十四小:承担吐鲁番路以北——中山南路以东——塔城路以南——北京南路以西、青年路以东——南公园路以南——长宁路以西——市七中南墙的南五工路以南——北京南路以西——塔城路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60、62、68、69、70、71、72、73号小区、58号小区南五工路以南的区域。
16.州三中(小学部):承担乌伊路以北——沿河路以西——红星路以南——绿洲路以东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25、37号小区。同时与昌吉市第十小学片区联盟,负责招收昌吉市第十小学招生片区的需调剂入学学生。
17.州五中(小学部):承担长宁路以东——建国路以南——青年路以西——南公园路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67号小区。
(二)乡镇小学
各乡镇中心学校所在乡镇行政区域为该校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