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政策要求,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按照中省市《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1、 招生对象
1.一年级: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七年级:2022年小学毕业生;小学、初中其他在籍学生不得报名。
2、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一年级45人/班;七年级50人/班)
县南街小学: 拟招收7个班,315人。
县北关小学:拟招收7个班,315人。
县实验小学:拟招收7个班,315人。
县西城小学:拟招收2个班,90人。
县第一初级中学:拟招收16个班,800人。
(二)招生条件
除“招生对象”限定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六种类型之一的条件。符合多种条件的,只能选择一种类型作为入学条件,坚决不能在不同学校重复报名,如果出现重复报名将取消城区学校入学资格。
(1)户籍类:学生户籍属于汉源街道办户籍,且与家长在同一户籍簿,到户籍地所对应学区学校申请入学(新迁入户籍登记时间截至日期为当年1月1日前)。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挂靠在城区亲友处或学生户籍为独立户籍的,不作为户籍类入学条件,其学生应返回父母实际户籍地入学。
(2)房产类:在汉源街道办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的,且房产所有人与学生户籍在同一户籍簿,提供房产资料作为入学条件(房产资料截至日期为当年1月1日前),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不作为房产类入学条件。有多处房产符合不同学校入学条件的,只能选择一处房产作为入学条件。各类住宅房产非房产所有人居住而转租给别人居住者的子女或者出卖转让后未过户无正规部门备案合同、证明材料购买方的子女不得以此房产作为房产类入学条件。仅有购房合同实际未入住的,不作为房产类入学条件。实际居住但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者,需由住建局或不动产登记局出具相关证明。房产所有人属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如果学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则可以以房产类报名。因县城规划拆迁户和父母为异地扶贫搬迁安置在城区等人员的子女,实际户籍与实际住房分离的,按住房实际地学区学校申请入学。
特别说明:以上两类适龄儿童少年依次按照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住房一致、户籍类、住房类的顺序入学;同时,此两类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到校报名,若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县教体局统筹调剂到其它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3)优待政策类:以下4种情形的可享受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对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含我县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投资人的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以上几类只能选择学生父母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学区学校申请入学。
(4)随迁就学类:非汉源街道办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职人员子女和国有企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子女,并且家长在我县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的。非宁强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有稳定工作、有稳定住所、有稳定收入、有居住证,并且家长在我县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的。若随迁子女父母在汉源街道办有房产,则可按房产类条件报名;若没有房产,则根据父母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学区学校申请入学。
(5)就业经营类:父母长期在汉源街道办经商,有固定门店或营业场所且正常营业的(父母一方是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且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和变更时间在当年1月1日前),到经营地对应的学校申请入学。非宁强户籍的家长需在我县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的。
(6)本县进城务工类:户籍、房产均不在汉源街道办,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汉源街道办稳定务工一年及以上的,在汉源街道办有稳定住所,到所租房实际居住的对应学校申请入学。
(三)所需资料
(四)招生办法
今年,我县是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工作试点县,根据市局要求运用“汉中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系统”申请报名,按照“网上申请—资格审查—计划录取—统筹调剂”的程序进行招生,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注册申请。
1.网上申请。学生或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方法另行发布“公告”通知)登录电脑版网址https://117.34.54.33:9100/或手机版网址https://117.34.54.33:9101,在“汉中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系统”注册报名,上传资料,确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时务必根据招生条件、学区划分、所需资料,慎重确认登记信息。
2.资格审查。城区学校以划定学区为依据,对照六类群体的招生条件,通过线上、线下逐一审查学生入学资格。今年是网上报名的第一年,各学校要以线下资格审查为主。同时,家长、学生务必关注申请报名学校的通知信息,按照要求准备好所需资料到指定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提供材料要真实有效,一旦查实弄虚作假,取消该生在城区学校入学资格。
3.招生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六类群体的顺序依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录取。
4.统筹调剂。当某一类报名学生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时,该类报名学生全部参与摇号,通过摇号未录取的学生,由教体局统筹调剂到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五)县第一初级中学招生
1.招生范围:南街小学、北关小学、实验小学和汉源街道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
2.招生办法:在“汉中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系统”中提交资料登记报名,按照网上初审—现场资审—招生录取的程序进行。
3.随机摇号:按照六类群体顺序依次资审录取,当某一类报名学生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时,该类报名学生全部参与摇号,通过摇号未录取的学生,县教体局调剂到宁强县第一初级中学高寨子校区就读,凡不接受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3、各镇(街)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各镇(街)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办法与城区学校规定一致,入学条件、所需资料参照城区学校规定执行。
4、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招生行为。县教体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教育股、学前股、安管股、计财股、人事股、督导室、纪检监察室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股,负责统筹安排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夯实工作人员责任,严明招生组织纪律,稳妥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优化入学程序。各学校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微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开网上报名工作流程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设置招生报名工作热线,积极指导家长开展网上报名工作。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要公平公正审核,不能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在进行网上初审材料时,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给家长打电话予以指出,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
(三)加强督导检查,营造良好生态。县教体局将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校网上招生报名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违规考试招生、审核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等行为,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将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科学、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