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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延安市宝塔区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2-08-14 22:17:17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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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延安市宝塔区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jpg

  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实现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促进教育公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入学对象

  一是宝塔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小学在校在读的六年级学生;二是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安排宝塔区中心城区户籍,现不在城区小学就读,要求回中心城区就读的六年级学生;三是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等。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中心城区范围内户籍现回籍就读的六年级毕业学生,一律先到区考试管理中心提交相关入学信息资料(学籍信息卡、户口簿、居住证明、购房(租房)协议、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审核领取报名条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学位。学校不得招收非六年级学生、初中在校学生和无学籍学生入学。

  二、招生入学范围

  延安城区(北区)控制性规划范围外,中心城区东至二十里铺原延安机场、西北至枣园街道辖区、西南至万花山镇张坪村(不含张坪村)、南至柳林镇辖区、北至宝塔山街道兰家坪社区和河庄坪镇汇缘华庭小区。

  三、招生入学流程

  城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采取登记方式,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政策宣传(8月12日—8月14日)。由各小学负责告知六年级学生家长准备好户口簿、房产证、身份证、务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备查,确保每一名六年级学生家长知晓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在做好学校宣传工作的同时,在区政府网站、主流媒体进行有关政策、工作日程等全方位宣传,确保政策和操作的公开透明。

  (二)申请登记(8月15日—8月17日)。选择在中心城区中学就读意愿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在8月15日上午9:00至8月17日下午6:00前,登录宝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baotaqu.gov.cn),点击进入小学升初中信息采集系统,凭借学生的身份证号进入系统。学生进入系统须填报完整的入学相关信息,信息一旦采集一律不得更改;未经网上申请的一律不予录取。每一名六年级学生在网上如实上传户籍、房产等信息,其中:1.户籍相关信息中要上传户主、入学学生信息;2.房产相关信息中要上传房屋产权证编号等信息,无房屋产权证要上传正式购房合同编号信息或宅基证、安置卡信息;3.上传父母与入学学生的“全家福”彩照;4.上传学生二寸彩照。

  六年级学生及其监护人网上申请学位后,须在8月17日前到所申请学位的中学提交以下材料,逾期学校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1)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住房产权证明材料、实际居住证明材料(购房合同及购房交费交税发票、拆迁安置协议及房屋安置协议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实际居住的相关物业、水、电、气交费票据等材料);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法定监护人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学生户籍不同本的);

  (5)申请入学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材料。

  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由法定监护人确认,如因填报不认真或不重视,造成信息错填、漏填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无法注册、无法录取等,责任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信息核查(8月18日—8月21日)。招生学校必须组织专人到派出所、社区、村组、房产部门和入户进行信息核查,各学生家长要全力配合工作。

  (四)确定入学(8月22日—8月25日)。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入学登记原则,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地下室、厂房等其他非居房产和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学生入学的房产依据。属集体户但监护人在学区内无房产的按第五类处理。现役军人、消防官兵和预备役部队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或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以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和宝塔区户籍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各初中学校依照录取办法,同步组织招生录取工作,申请学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一次性录满;民办中学学区范围内申请学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学区范围内申请学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时,应全部录取;学区外申请学位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时,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户籍迁入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之前(含31日)。房产要求:一是房产证办理时间或购房后实际居住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之前(含31日);二是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下同)。从2020年5月31日以后(不含31日),中心城区中学登记核实的入学不动产信息,该不动产在同一学段(初中3年为一学段)发生买卖的,买卖双方家庭不得将该不动产作为子女登记入学的依据。公办中学申请学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依据以下规则有序安排入学。

  1.宝塔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小学在校在读的六年级学生和现不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宝塔区中心城区户籍六年级学生。

  第一类:学区内行政村户籍。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在学区内行政村的,按新生户籍登记(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第二类:学区内有户有房。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在学区内,且父母或本人在学区内有有效住宅房的新生,以房产为依据,按房产所有权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招生顺序为:(1)有产权证的有效房产(独立房产、共有房产);(2)无产权证的有效房产:自建房(以建房许可证办理时间为依据)、商品房(以全额付款发票最后一张的开票时间为依据)。

  第三类:学区内有户无房。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在学区内,父母或本人在学区内无有效住宅房,但实际居住的新生。招生顺序为:(1)三代共居的,以房产为依据,按房屋所有权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招生顺序同第二类);(2)无房产但实际居住的,以户籍登记为依据,按新生户籍登记(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第四类:学区内无户有房。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在延安中心城区但不在学区内,父母或本人在学区内有有效住宅房的新生,按房屋所有权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招生顺序同第二类)。

  第五类:学区内无户无房。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优先依次安排宝塔区城区户籍、各乡镇户籍的新生,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2.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待安排完宝塔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小学在校在读的六年级学生和现不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宝塔区中心城区户籍六年级学生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就读。

  在第四类招生完成后,如学区内招生学校的计划已完成,新生依据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的学位情况,选择一所学校申请学位,由区教体局会同招生学校录取。如不服从统一派位的不再安排学位,学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以上批次学生入学,家长须按照招生学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信息资料等,学校审核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报区教体局审核备案,待宝塔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招生学校将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并由招生学校负责送达录取通知书(加盖学校公章),通知学生及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登记、报名手续,按照审批录取名单注册学籍。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签字确认,如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注册,逾期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

  (五)注册和入学教育工作(8月26日—8月28日)。8月26日起各学校为新生办理入学登记、报名等手续,建立入学档案,开展入学教育工作。8月29日新生和原在校学生正式上课,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建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