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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辉县市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2-08-14 21:37:59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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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109号)文件要求,参照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教〔2022〕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要求,坚持深化改革、依法治教、促进公平,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学区划分招生,民办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和其他弱势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应入尽入,同城同待遇。

  (四)市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实行均衡编班,严格控制班额。班额原则不得超过55人,逐步减少大班额,杜绝超大班额。

  (五)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的要求继续推进实施合作办学,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解决城市挤农村弱的问题。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不含已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儿童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初中一年级招收2022年六年级学籍小学毕业生。

  公办中小学的招生对象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学区内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非纯居住性质房产、未交付的房产、出租给他人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城区入学依据。

  (二)现役军人子女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军政〔2021〕247号)文件有关规定安排入学。对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三)华侨、台胞子女。

  (四)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重点招商引资企业专家等特殊人才子女。

  (五)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城区居住务工的非城区户籍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户籍凭证:学生和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

  (2)居住凭证:居住证和住房凭证(租房居住的需提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等)。

  (3)务工凭证: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4)外出就读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初中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不属于上述范畴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安置。

  招生办法

  (一)各乡镇初中、局直学校、民办学校在遵照招生规定及相关政策的基础上,依据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具体招生方案报送市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简章在招生工作开始前两天,张贴告示,广泛宣传。

  (二)市局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相关人员对各校确认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复核。各校将市局和学校监督电话张贴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若学区内适龄儿童或少年人数多于招生人数,由市局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四)市局对全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进行登记造册,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置学校就读。小学阶段安排到百泉学校、百泉镇初级中学、城北小学、外国语小学、军民路小学、学院路小学、合园双语实验小学等。初中阶段安排到城北中学、百泉镇初级中学、文昌中学、太行中学、百泉学校等。以上学校在优先接收县域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前提下,若学位许可,可以接收县域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和本地学生一视同仁,同城同待遇。

  (五)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学校要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相关要求,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适龄特殊儿童、少年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或到学区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学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对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根据各自不同情况选择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新乡市特殊教育学校共有7所,分别是新乡市特殊教育学校(位于辉县市区)、卫辉市特殊教育学校、新乡县特殊教育学校、获嘉县特殊教育学校、原阳县聋哑学校、延津县聋哑学校、封丘县特殊教育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据本工作方案制定本学校招生细则。

  招生时间及安排

  (一)小学招生时间安排

  8月15日,各小学在学区范围内张贴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进行招生宣传。

  8月17日—21日,接收材料申请,组织报名,采集学生信息。

  8月22日-28日,审核学生信息。

  8月29-31日,各小学组织对新生进行均衡编班并报到。

  (二)初中招生时间安排

  8月15日,各初中在学区范围内张贴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进行招生宣传。

  8月17日—21日,接收材料申请,组织报名,采集学生信息。

  8月22日-28日,审核学生信息。

  8月29-31日,各初中组织对新生进行均衡编班并报到。

  (三)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登记安置

  8月15日—16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文昌中学报名登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置学校要按照市局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接收随迁子女入学,不得自行招生。

  各学校都要选派熟悉招生政策的同志负责招生咨询工作,设立招生咨询服务台,及时解答或协调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根据招生期间疫情防控要求,采取分片错时的报名方式,避免出现家长和学生长时间排队报名的现象。

  政策咨询电话:6209185

  监 督 电 话:6209180   6377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