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紫金县教育局发布《紫金县2022年秋季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网上登记及申报为2022年8月1日至8月10日。
一、招生对象
1.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必须是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2.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七年级)的适龄少年必须是当年完成小学教育规定年限的毕业生。
3.申请就读启智学校的适龄残疾儿童必须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家长隐瞒事实重新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经核实后取消该学生申请的学位。
二、学区划分
根据适龄入学儿童少年分布及县城学校布局情况划分2022年县城学校学区图(学区划分及入学申请条件将根据县城人口发展和学校布局情况作动态调整)。申请人根据适龄入学儿童少年申报条件,按划分的学区提出学位申请。
【小学】招生划片范围:点击查看
【初中】招生划片范围:点击查看
三、学位申请
结合我县实际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符合条件的入学申请人采用“网上申报,学校初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并联审核,教育部门录取”的方式进行网上申报学位。因条件限制无法网上登记的申请人请提前与申请学校联系(各学校咨询电话见附件),准备好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在申请学校工作人员帮助下申请登记入学。
(一)网上登记及申报
(8月1日至8月10日)
1.登记信息:申请人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紫金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按照招生系统要求完成入学登记。
2.申报学校:申请人使用已登记的信息(根据学校通知,申请材料不齐的须补齐材料),按照申请人户籍地址、直系亲属房产地址或居住证(或租住处)住址,申报入读的学校(每个学生身份信息只能按申报材料报读一所学校,请学生家长谨慎填报)。
(二)资格审核及录取安排
1.受理审核(8月11日至8月25日)
一是学校在招生平台初步查验材料(8月11日至8月15日),如果符合本校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全,则受理申请人申请;如果申请人不符合申报条件,则由学校退回申请人申请,并注明原因。(如果上传的材料不能直接或间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或上传材料不清晰的,学校应要求家长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必要时家长要带原件到校核验,且学校务必要做好疫情防控及解释工作)。二是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并网核验(8月16日至8月25日)。
2.结果查询(8月26日)
申请人登录招生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3.办理入学手续(8月27日至8月28日)
学生家长凭录取结果、学生户口本或身份证等资料按学校通知的报到时间到入读学校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并按学校通知的上课时间到校上课。
四、招生批次
小学和初中学校按申请类别依次招生,招满为止。
(一)第一批次:户籍类学位
学生本人的户籍登记地址在学区范围内,且迁入该地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前。
(二)第二批次:房产类学位
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登记地址在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入学儿童少年(深圳龙华紫金实验学校原则上只招收父母房产申请入学的)。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且必须是已经入住(以入住电费、水费发票为准,须提供最近3个月或3个月以上的水电费发票)。
(三)第三批次:政策类学位
符合《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紫金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操作指引》《紫金县工业园员工子女入学操作指南》等政策的适龄入学儿童少年。
(四)第四批次:随迁子女类
随父母工作变动有需求到县城学校入学的学生。
注:由于城镇化发展速度快,县城学校学位紧张,难以满足所有有县城学位需求的学生入读,如无法提供租房合同和工作证明的,原则上不再为申请人安排县城学位。
五、证明材料
(一)户籍类
申请对象:
户籍登记地址在申请的学区范围内,且迁入该地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前的一年级、七年级适龄入学儿童少年。
申请材料:
1.学生户口本(地址页、学生页);
2.学生出生证或其他关系证明。
(二)房产类
申请对象:
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登记地址在学区范围内的一年级、七年级适龄入学儿童少年(深圳龙华紫金实验学校原则上只招收父母房产申请入学的)。
申请材料:
1.产权人房产证原件;
2.学生户口本(地址页、学生页);
3.学生出生证或其他关系证明;
4.水费和电费票据(最近3个月或3个月以上原始发票);
其他事项:
1.用于申报学位的房产必须是住房房屋用途且已经入住(以入住水电费发票为准,需提供最近3个月或3个月以上原始发票)。
2.无房产证的自建住房或小产权房,需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或其他有效证明,以及半年内(截至申请日止)的电费和水费发票等证明材料(含原始发票)。
3.抵押贷款的须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提供粤省事不动产信息原件截图。
4.房屋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与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在一起,并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该房屋所有权证可作为入学依据。
(三)政策类
申请对象:
符合《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紫金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操作指引》《紫金县工业园员工子女入学操作指南》等政策的适龄入学儿童少年。
申请材料:
1.学生户口本;
2.学生出生证或其他关系证明;
3.家长电话、家长姓名。
备注:所有政策类报名均需要先行到相关部门备案,由相关部门提交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
(四)随迁子女类
申请对象:
不符合以上户籍类、房产类及政策类的适龄入学儿童少年。
申请材料:
1.学生户口本;
2.学生出生证或其他关系证明;
3.父亲或母亲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
4.父亲或母亲5年内社保缴费证明;
5.租房须提供租房合同,须用半年房租缴交记录、半年租房水电费缴交凭证作为入学凭证;店铺须提供已办理半年以上的《营业执照》。
六、特别提醒
若所申请学校学位已满、申请人没有按照相应学区上传申报材料或者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在招生系统进行学位申请,导致未能成功录取报读学校的学生,由县教育局根据“相对位置就近、教育均衡程度相当”的原则进行调配(如:某学生父母持有县六小学区内房产,但申请学位时没有上传房产信息,而选择上传租房合同申请深圳龙华紫金实验学校学位,在深圳龙华紫金实验学校接收户籍类和房产类申请学位已满的情况下,该学生则按随迁子女类调配至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入读)。选择不接受调配的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