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沈阳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沈教发〔2022〕18号)等文件,各区、县(市)教育局制定了本地区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并已经本区、县(市)政府批准,现全市统一汇总公布如下:
备注:
1.两证(户口簿和房产证或规范的购房合同)统一,房主为父母。父母无房的,房主可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
2.两证不统一、人户分离或其它情况时,按照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
学区划分咨询电话
注:各区、县(市)学区划分及入学相关事宜由各区、县(市)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