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主要原则
一是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二是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初中招收2022年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报名办法
继续采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
四、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日程安排
(一)网上信息采集(8月10日——8月14日)
8月10日一8月14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所属学区学校或自愿选择的民办学校进行现场报名;招生学校审验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并将符合本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登记注册、信息采集、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等。8月14日18:00后,招生平台自动关闭。
(二)网上预录取(8月15日——8月17日)
学校处理遗留问题,进行预录取。对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县教体局下载、刻录报名数据、向社会公布电脑随机录取的学校名单、报名人数、派位计划等信息,组织电脑随机录取。
(三)公办学校补录(8月18日)
教体局处理招生遗留问题,民办学校及教体局将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信息删除;未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回本人所属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登记注册、信息采集。若所属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无空余学位,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四)县教体局对所有预录对象进行审核、发布录取结果,招生报名工作结束(8月19日)。
五、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条件
(一)具有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
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 100%房产)、身份证等,认定证件有效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前。
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具有辖区内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其家庭户籍、房屋所有权证(小产权房需有六个月以上的水电缴费的正式票据,且水电开户人适龄儿童少年同户口家庭成员)、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的,则认定为本校学区范围内生源。报名时携带以上相关佐证材料。
(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到城区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籍)、有效居住证(务工人员需近6个月以上的工资流水)、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招生报名所需的居住证、户口簿等证件,认定有效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前。
(三)进城购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网签备案的农民工等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户口簿等材料且实际居住,并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政〔2022〕 12号)精神,到购买房屋所属辖区学校报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