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一年级入学按什么方式进行?
答:1.小学实行公示学区、划片招生、注册入学。城区(淮川街道、集里街道、荷花街道、关口街道)各公办小学,由街道教育发展中心根据辖区生源、学位等实际情况划定招生区域,经街道办事处审定,报教育局批准,并予以公示后,再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学区内按下列生源排序顺序接收学生。农村人口居住密集地学校参照城区学校生源排序注册入学,其余农村学校原则上依据“房户一致”的原则就近入学。全市小学起始年级班额,除城区和少数人口密集的乡镇小学按50人控制外,其余学校原则上均控制在45人以内。
⑴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浏阳城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所有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实际居住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暂未办妥,以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产权信息证明或商品房备案合同为依据。)
⑵有户无房(第一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浏阳城区,其父母在浏阳就业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在城区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以及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浏阳城区,其父母在浏阳就业但在城区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城区的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租住房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浏阳城区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浏阳城区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及所在单位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以及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⑶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浏阳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浏阳城区有多套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浏阳城区,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以及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
⑷有户无房(第二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浏阳城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浏阳城区就业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以及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⑸无户无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浏阳城区就业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浏阳城区居住证和浏阳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和参保年限必须满一年,下同)等相关材料,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特别提醒:
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且拥有产权比例必须超过50%;另外,所有已购买商品房但实际未于2022年3月1日前交房的,均不纳入学区公示范围,也不能按“有房”排序入学。
②根据2021年7月21日我市发布的《浏阳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新购住房若是在2021年7月21日政策发布后购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时间<网签系统时间>为准,下同),以2022年3月1日为交房时间上限,若是在政策发布前(2021年7月21日前)购房的,今年执行过渡期政策,交房时间可放宽至2022年8月1日。
③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且祖孙三代户籍在同一户主名下,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公安、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以及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可视为有房。前提是小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确实无房产,必须提供小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无房证明。
④自本政策发布之日起,新购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自前业主以此房产为依据入学之日起满6年方能再次以此房产为依据入学,未满6年的业主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2.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证件(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下同):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②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③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备案合同、或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或产权信息证明等,产权性质必须为住宅,下同);④儿童出生证明;⑤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在浏阳城区有户籍无房产者,须另提供现租住房证明(下同):①租住单位自管产权房的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和证明;②租住直管公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须提供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和证明。③租住私人房产的须提供有效《租房协议》和社区(村组)证明。〔租住私人房产的在区分排序类别时,只能划为“有户无房”的第二类,即排序为第四类〕
3.城区部分公办小学(具体学校见各街道学区划分表)统一于8月5日-8月11日在浏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接受新生网上报名(8月5日零时报名通道开启,8月12日零时报名通道关闭)。经各街道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审验有关材料,并在公安部门核查户籍和居(租)住信息,在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以及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核查房产信息,在人社部门核查社保信息后,再按生源排序和微机派位确定并适时公布各校新生名单。
个别小学由于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校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学校进行登记,由市教育局普教科指导街道教育发展中心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如街道内无学位统筹安排,则由市教育局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确保入学。
4.长郡·浏阳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由学校制定办法报经开区社会发展协调中心审定(需先与北盛、洞阳镇政府会商),报教育局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