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市直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原则。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办法、招生结果均向社会公布。
2.免试入学原则。所有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均免试入读小学、初中学校,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招生选拔考试。
3.相对就近原则。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再结合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居住地址、户口信息、毕业小学(仅小学毕业生)等因素综合考虑,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确定就读学校。
4.不择校、不择优原则。“公办不择校、民办不择优”。市直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面试、面谈、特长测试或以小学毕业考试成绩为依据录取学生。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二、招生范围
1.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全部为公办学校。招收划定片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
2.市二中初中部招收经开区划定区域的小学毕业生。
3.芷兰实验学校、幼专附小、嘉树学校义务教育招生范围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确定。嘉树学校小学部与武陵区育才小学的招生实行联合划片,划定相同片区,摇号确定具体就读学生。
4.郡德学校招生范围由市、区教育部门商定。考虑到郡德学校民办转公办后,不再面向全市招生,柳叶湖片区内生源不足,郡德学校招生范围除市教育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区域外,可面向市直、武陵区、鼎城区、经开区适量招收有就读意愿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具体就读对象由生源所在地教育部门认定。
三、招生计划
(一)市直小学招生计划
(二)市直初中招生计划
四、招生办法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网上报名。芷兰实验学校、嘉树学校、幼专附小的小学新生招生,由市教育局委托武陵区教育局通过“武陵区义务教育阶段报名系统”统一组织网上报名;郡德学校小学、初中新生招生,由市教育局委托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教育局通过“常德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http://zsbm.hncdjyj.edu.cn/#)统一组织网上报名,柳叶湖片区内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的家长可于7月11日—24日登录招生报名系统,选择“柳叶湖”端口进入报名。参与市直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或家长可7月20日—8月5日登录“常德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点击“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窗口,在初中入学区域中选择“市直”端口进入报名。因购房家庭住址发生变更后需要修改家庭住址的,须提供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和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等资料并上传;也可关注“微言常德教育”公众号,根据有关提示填写并上传有关资料进行报名。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报名。
(2)信息审核。参与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分别通过“武陵区义务教育阶段报名系统”和“常德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上传有关资料,由市教育局负责信息审核。审核未通过的,由系统提示家长补充有关资料;审核通过的,提示学生进入待录取状态;确实无法审核通过的,由市教育局组织实地家访确认。
(3)划片录取。根据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市城区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分布情况、学生实际居住地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划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并按照“有户有房类”“有户无房Ⅰ类”“有房无户类”“有户无房Ⅱ类”“无户无房类”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确定学生就读学校时,有多套房产的,以长期实际居住房屋地址为准。招收初中学生时,若家庭住址与户口所在地和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域的,一般以就读小学为“相对就近”依据。
(4)现场登记。郡德学校小学毕业生有直升本校初中意愿的,可于7月24日前在“柳叶湖”端口报名并向学校提出直升申请,由学校登记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审核。对市直、武陵区、鼎城区、经开区有就读郡德学校意愿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须先在本地报名端口报名后,于7月24日前到郡德学校登记,郡德学校将登记情况反馈给生源所在地教育部门,由生源所在地教育部门根据本地生源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情况确定具体就读对象后,报市教育局审核。若学校划片人数与生源所在地教育部门审核通过人数之和未超过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若超过招生计划,生源所在地教育部门审核通过的学生采取“超员摇号”方式录取;未摇中的学生由生源所在地教育部门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公办学位。
(5)公布结果。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在“常德市义务教
育招生系统”(http://zsbm.hncdjyj.edu.cn/#)“我的报名”菜单中和“微言常德教育”公众号进行公示,学生或家长可通过登录招生系统和“微言常德教育”公众号查询。小一新生凭预录取短信通知,带齐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资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预录取学校进行信息复审,复审通过的,由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录取;初一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被录取初中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网上报名。市直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有意愿就读武陵区、经开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生报名系统填报1个招生区域内民办学校就读志愿,即在常英、英华、沅
郡、长怡、常礼、德善等6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中可选择且只能选择1所填报志愿,然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志愿就读民办学校签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未在招生报名系统填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或填报了志愿但未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签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的学生,视同放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由市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2)公民同招。武陵区、经开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统一规定时间,与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与培训机构挂钩。
(3)随机派位。通过招生报名平台填报了武陵区、经开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并与校方签订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的学生,参与志愿填报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若报名且与校方签订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除本校小学部直升初中部学生和政策生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外,其余学生全部参与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若报名且与校方签订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的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由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确保公平公正。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到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再参与其他学校的录取;未被派中的学生,参与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录取;被派中但不遵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相关条款的,视为主动放弃民办学校录取,由市教育局调剂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就读。
3.政策生现场审核。根据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和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伤残的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符合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的优惠对象可于8月8日—12日,带齐相关证明文件或资料,到市教育局218室进行现场确认。优惠对象可选择招生区域内2所公办学校和1所民办学校,由市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组织专门认定并研究后,予以优先安排。
4.其他
(1)市二中初中招生纳入经开区统筹,招收经开区划分招生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2)武陵区、经开区所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招收市直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时,要严格执行相关招生政策和要求,不能违规招生。招收的城区小学毕业生要单独造册,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3)武陵区、经开区、柳叶湖要认真组织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确保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政策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五、时间安排
六、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市直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熟悉掌握招生政策,通过学校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小六毕业生家长群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要重点宣传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的政策和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已基本均衡的实际,引导家长不盲目择校,按相对就近原则入学。要重点面向所在社区宣传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不择校的政策和家门口就有好学校的实际,引导学生就近入学。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突破范围、突破计划、突破班额招生。招生结果公布后,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接收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尤其是武陵区、经开区民办学校不得接收已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
3.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规范招生行为。严禁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举办重点班、尖子班;严禁超计划、超范围、超班额招生;严禁新增超大班额、大班额。违者将在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及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予以扣分,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认真核查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信息,严禁弄虚作假,凡造成失实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严格遵守招生宣传工作纪律,任何学校都不得用虚假信息和不符合政策的言论误导学生和家长,未经市教育局审核的招生宣传资料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因宣传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