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领导,确保该项工作安全、顺利、有序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松桃苗族自治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廖 东 梅县区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明慧 县政府办督查专员
孙晨辉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肖 赛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田 勇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蒋溁合 县教育工委副书记
龙 超 县人社局副局长
熊文胜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文华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龙石发 县信访局副局长
吴正国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 赟 县教育局副局长
龙 祥 县教育局副局长
龙昌盛 县招生考试院院长
郭永渊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滕建勋 县教育局正科级督学
石绍清 县教育局副科级督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孙晨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抽相关人员负责具体办公。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县教育局:在县招生入学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统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开通招生政策咨询热线,安排专门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分析、排查、全力化解招生期间突发的有关矛盾纠纷。
2.县委宣传部:负责招生入学的宣传工作,拓展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让广大家长和学生充分了解招生入学政策,密切关注舆情动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县委政法委:协调解决因招生入学工作引发的治安问题,依法及时化解疏导和处理招生工作矛盾与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4.县信访局:接待和处理招生入学工作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为群众提供招生政策咨询服务;协调处理群众因招生工作到省、市、县上访和异常、突发的信访事件。
5.县公安局:负责为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办理居住证,查处有关伪造虚假户籍的违规行为,维护招生工作治安秩序;依法查处扰乱国家机关、学校正常办公秩序行为。
6.县人社局:核实进城务工人员就业真伪情况。
7.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查申请入学对象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情况。
8.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统筹管理,组织辖区内社区(村)两委在醒目位置发布招生简章,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依法保障本辖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督促家长按时送其子女到划分学校报名注册。摸清流动人员务工和居住情况,对辖区内学校招生过程中发生的突发情况依法及时进行处理。
9.教育管理中心:在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开通招生政策咨询热线,安排专门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分析、排查、全力化解辖区内招生期间突发的有关矛盾纠纷。成立辖区内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审核及督查辖区内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配合县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处置辖区内违规招生情况。
10.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第一负责人;要全面细致做好学生报名各项工作,规范报名程序,保证报名安全;招生工作中遇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亲临现场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