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要求
1.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保证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含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等特殊少儿)100%免试就近入学。
2.坚持“两为主”的原则,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就读小学在对应的片区学校,就读初中在指定的初中学校。
3.2022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一律通过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招生,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在平台外招收新生。严格遵守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全面取消学前教育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居住证明、社区证明、务工证明、超龄证明等各种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4. 2022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仍然执行“七统一”的招生管理办法和“四严一广”政策。“七统一”即:统一免试招生、统一划片招生、统一计划招生、统一时间招生、统一入学条件、统一宣传程序、统一平台招生;“四严一广”即:一是严格划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禁止各学校跨片招生;二是严格控制小学、初中新生招生规模,小学一年级班额45人,初中七年级班额50人,最高不超过55人;三是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对新生入学条件和要件要严格审核;四是对义务教育学校非服务范围新生入学资格进行严格把关。“一广”是指对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提前宣传、深入宣传,在广播电视、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融媒体平台等媒体公告,各学校在校内外、社区广为张贴,登门入户宣传。
5.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做好择校疏导工作,控制择校问题。各学校一律不得采取考试、变相考试进行选择性招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不得将各类考级、竞赛、获奖证书与学生入学挂钩;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进行招生宣传、预约登记、报名收费等与招生有关的行为。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湖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关于取消“借读”的规定,严禁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
6.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实施“阳光分班”制度。各中小学新生入学一律采取“电脑随机分班”,阳光分班办法在操作前要向社会公开,分班结果要在校内公示。禁止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7.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行计划管理,必须按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额。各校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
8.小学一年级新生须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9.严肃规范学籍异动办理。根据省、市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学校通过考试转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非正常学籍异动。中小学生转学一律实行网上操作流程,学校在国网中提交转学申请时必须写清转学原因并上传相关入学要件材料,经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转学。
10.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设立招生工作咨询处,广泛宣传省、市、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正确引导学生家长和学生在划定片区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