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稳妥解决我市部分学校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超招生计划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就2022年瑞安市部分学校新生入学统筹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统筹原则
(一)“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当第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的统筹办法,实施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和户籍登记时间分别距离限定截止时间的月数相加,从大到小排列顺序予以录取(月数相同时,按天数从大到小排列顺序录取;天数相同时,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录取);未能录取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附件1中五校施教区,房屋建筑面积在60(含)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月数计算限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房屋建筑面积在20至60(不含)平方米之间的,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瑞安市2022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户籍及房产登记截至时间的通知》(瑞教办义〔2022〕25号)精神,房产于2017年4月1日以前登记的,2022年入学房产月数计算限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房产于2017年4月1日(含)及以后登记的,2022年入学房产月数计算限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附件2中五校施教区,2022年入学房产月数计算限定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6月30日。
(二)自愿与统筹相结合原则。符合招生条件的前三批适龄儿童少年,在网络报名时,必须根据意愿按顺序填报接受统筹学校;教育局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的办法与志愿结合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三)批次优先原则。超计划数的学校先统筹安排第一批次学生,再依次安排第二、第三批学生。接受统筹的学校在招录本学校施教区内第一、二、三批次学生后,仍有剩余学额的,再依次安排其它学校第一、二、三批学生,额满为止。
(四)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一标准,客观公正,公开统筹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统筹对象
2022年,我市部分学校施教区内,符合招生条件且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第一、二、三批适龄儿童少年。
三、统筹范围
2022年,对文件附件1、2规定的部分学校,当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将超计划数的适龄儿童少年统筹到片区范围内有剩余学额的义务教育学校就读。若以下接受统筹的学校,当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可以统筹到其他有剩余学额的接受统筹学校就读。
(一)初中
瑞安市安阳实验中学(本部)和瑞安市集云实验学校(初中部)超计划数的适龄少年,在毓蒙中学(安阳实验中学毓蒙校区)、瑞安市滨江中学与瑞祥实验学校(初中部)统筹就读。
(二)小学
1.瑞安市安阳实验小学、隆山实验小学超计划数的适龄儿童,在外国语小学、万松实验小学(马鞍山实验小学万松校区)和东山小学统筹就读。
2.瑞安市马鞍山实验小学(本部)超计划数的适龄儿童,在万松实验小学(马鞍山实验小学万松校区)、阳光小学和莘塍实验小学统筹就读。
3.瑞安市集云实验学校(小学部)超计划数的适龄儿童,在外国语小学、万松实验小学(马鞍山实验小学万松校区)和阳光小学统筹就读。
4.瑞安市瑞祥实验学校(小学部)超计划数的适龄儿童,在阳光小学、万松实验小学(马鞍山实验小学万松校区)和锦湖实验小学统筹就读。
四、具体方法
(一)报名审核。对文件规定的部分学校,符合施教区招生条件前三批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须在施教区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名。学校根据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户籍信息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信息,统一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部分学生信息无法核对的,须家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确认。
(二)录取公布。学校根据审核结果,及时公示前三批学生排序名单。公示结束后,学校按规定程序招录与统筹超计划数的学生,并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及统筹学生名单。
(三)回流补报。对文件规定的部分学校统筹对象中,适龄儿童少年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到接受统筹学校就读的,可以在其具备其他学校入学条件的对应施教区学校招收前三批学生后仍有剩余学额的情况下,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回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补报;也可以申请到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前三批学生后仍有剩余学额的学校补报。当同一所学校申请补报的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的统筹办法和批次优先的原则予以录取,未能录取的学生在原接受统筹学校就读。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宣传,严格统筹工作各项程序。各有关教育学区、学校要认真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开展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好学生家长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统筹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肃纪律,确保统筹工作顺利进行。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三)顾全大局,维护统筹工作持续发展。进一步明确统筹范围,本办法中的部分学校是指瑞安市安阳实验中学(本部)、瑞安市安阳实验小学、瑞安市马鞍山实验小学(本部)、瑞安市隆山实验小学、瑞安市集云实验学校等五所学校。七年级第一、二批统筹的学生,初中阶段在接受统筹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并且户籍没有迁移的,按原学校的办学水平系数,单列享受定向生资格。
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