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政策生招录办法:
一、2013年8月31日之前,本县户籍异地搬迁人员子女,按居住地所在学区安排就读;2013年8月31日之后,本县户籍异地搬迁等人员子女,按居住地就近安排到云和二中、云和三中、城西小学、古坊小学就读。(需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出具的异地搬迁相关证明材料)
二、符合《云和县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云委发〔2013〕3号)文件规定引进的一至五类人才的子女,结合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需提交县组织人才办出具的人才引进相关证明材料)
三、通过招商引资注册资本金达1000万元以上的一产项目、总投资金额达2000万以上或年生产总值达3000万以上的二产项目、总投资金额达3000万的三产项目的企业法人代表子女,结合本人意愿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一产项目法人代表需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出具的注册资本金和一产项目相关证明材料;二产项目法人代表需提交工业园区管委会出具的二产项目、县经商局出具的投资金额或县统计局出具的上年度生产总值相关证明材料;三产项目法人代表需提交县发改局出具的三产项目、县经商局投资金额相关证明材料。同时,上述企业均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图片)
四、在云和县创业且上年度实际纳税额列全县前10名或工业制造企业实际纳税额列全县前10名的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子女,结合本人意愿可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如企业法人代表子女没有就读要求的,可安排该企业一名高管(高管指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下同)或技术骨干人员子女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纳税总额超过2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增加2名高管或技术骨干人员子女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纳税总额每增加1亿元增加2名。同一企业当年合计不超8人。(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图片;高管或技术骨干人员还须提交企业为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五、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优待对象子女,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教育优抚优待政策安排在城区公办学校入学。(需提交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
六、古坊小学、城西小学各提供10个学位,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89号),按积分从高到低,安排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提交积分申请表)
七、获评“五星级”两新党支部的两新组织(合计不超过5个),每个两新组织的一名员工子女可统筹安排到城区公办学校就读。(需向县委组织部、县委两新工委提交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八、为支持云和县经济建设,城西小学和古坊小学在招生计划内安排一定的学位,用于解决工业园区贡献度大的企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问题。(由工业园区管委会提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名单)
九、本校教师子女可根据意愿选择在本校就读。所需学位在学校招生计划内予以安排。
十、其他符合条件的政策生,根据省市县相关政策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