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统筹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22〕52号)、《贵阳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上登记入学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入学信息采集,以实施计划管理为基础,以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为要求,落实电脑随机派位工作规定,规范我市民办小学、初中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顺利。
二、招生工作规则
(一)实行网络化管理。2022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全部纳入网上管理,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成招生。所有招收学生必须在平台登记报名,通过网上招生各流程完成录取。
(二)严格计划管理。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下达,报市教育局备案,并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于6月14日对外公布。各民办学校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特殊情况需增加招生计划的,必须履行申报审批手续,按学校申请—辖区教育局审批—市教育局备案流程执行。
各区(市、县)要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工作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市、县)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区(市、县)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教育局的,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适当跨区(市、县)招生。
(三)统一招生时段。公民办同步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提前招生,报名学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按照《贵阳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上登记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招生。报名学生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初中可根据家长意愿直接录取。
三、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一)招生简章的审核及公布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要实事求实,真实准确,不得夸大误导学生,不得对考试成绩进行宣传。简章的审核按审批地由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要按规定由各区(市、县)教育局完成审核并提交平台,平台统一于6月14日向社会公布。
(二)民办中小学入学网上登记
6月20日-6月30日网上登记,贵阳市户籍生或学生法定监护人具有贵阳市有效居住证,可选报户籍或居住证所属区(市、县)的1所民办学校。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报名就读每学期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高收费民办学校。
(三)电脑随机派位学校的确认及公布
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初中,其招生计划全部纳入电脑随机派位,7月7日平台将公布电脑随机派位学校名单及基本情况。
(四)电脑随机派位操作
7月26日,电脑随机派位由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筹,各区(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公证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公布。电脑随机派位结束后,被录取学生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渠道缴纳学费,完成录取锁定。
(五)电脑随机派位学生的录取
电脑随机派位中签学生需在7月27日-7月28日向中签民办学校银行账户一次性缴纳一个学期的费用(含学校招生简章上所列应收学费、住宿费,不含代收费及服务性收费),银行缴费回单将作为学位确认的唯一依据,逾期未缴费学生视为放弃中签资格。学位一经确认,系统锁定学生录取信息,不能再被其他公办或民办小学、初中录取。
(六)非电脑随机派位学校的报名和录取相关规定
全市网上统一报名时间截止后,对于报名学生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初中可根据家长意愿直接录取,剩余计划招生数可适当延长学校招生时间。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线下到该类学校报名并进行网上录取,学生报名录取时间不得晚于8月31日。
(七)入学办理
学校通过平台导出新生入学审核名册,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区(市、县)教育局审定,以此作为办理新生学籍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