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海市就读小学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本区初中需要哪些材料?
答:(1)父母一方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居住证中的居住地址须在长宁;
b.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居住证中的居住地址须在长宁;
为降低疫情因素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影响,今年上海市适度放宽有关入学条件,即:对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间,正常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至少满2个月的来沪人员,在其办理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手续过程中,可按照视为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处理;来沪人员已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2020、2021两年灵活就业登记且未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的,在其办理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手续时,可按照视为已连续3年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处理。同时,鉴于上海市公安部门疫情期间已提供网上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居住证到期自动签注业务,来沪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可凭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凭证》《上海市居住证》电子证照办理入学手续;父母一方已办出《居住登记凭证》但尚未办出《上海市居住证》,符合缴保条件或灵活就业条件的,可先办理子女入学信息核对,待入学验证或入学报到时再查验其有关证件。
(2)原籍户口簿(学生户口须随父或母);
(3)随迁子女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4)预防接种证;
(5)有效居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