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规定,促进义务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现将绵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2年秋季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绵阳城区招生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公办学校)、民办转为公办的义务教育学校(简称转公学校)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民办学校)。
招生学校
公办学校
具体学校以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城新区、仙海区、科学城(简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转公学校
四川省绵阳外国语学校
四川省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
绵阳中学英才学校
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
民办学校
绵阳东辰国际学校
绵阳东辰聚星国际学校
绵阳市涪城区西园学校
绵阳中学育才学校
绵阳富乐国际学校
绵阳市安州区东辰国际学校
绵阳市科艺小学
招生范围
绵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一)公办学校。招生范围为学校所在的片区,具体招生范围以各区招生公告为准。
(二)转公学校。招生范围为涪城区(含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城新区)、游仙区(含仙海区、科学城)、安州区。
(三)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为学校所在的辖区,具体如下:
1.绵阳东辰国际学校、绵阳东辰聚星国际学校、绵阳市涪城区西园学校、绵阳中学育才学校、绵阳市科艺小学在涪城区(含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城新区)招生。
2.绵阳富乐国际学校在游仙区(含仙海区、科学城)招生。
3.绵阳市安州区东辰国际学校在安州区招生。
招生计划
(一)公办学校
招生计划由各区结合实际下达。
(二)转公学校
招生计划由市教体局统筹,具体由各区另行公布。
(三)民办学校
招生计划由市教体局控制总量,具体由各辖区结合实际下达。
报名时间
1.公办学校:
2022年5月20日—6月20日
2.转公学校:
2022年5月20日—6月28日
3.民办学校:
2022年5月20日—6月28日
报名条件
1.公办学校。
小学一年级报名对象为2022年秋季开学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初中一年级报名对象为2022年毕业的小学生,具体条件为:
(1)户籍儿童。本人应具有绵阳城区户籍。
(2)随迁子女。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流入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流入地的营业执照;
②截至2022年4月30日,当年在绵阳城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
③截至2022年4月30日,在流入地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明。
2.转公学校。
(1)符合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经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登记,在本区内取得公办学校学位的,才能填报转公学校。
3.民办学校。
(1)符合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经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登记,在本区内取得公办学校学位的,才能填报所在辖区的民办学校。
值得注意的是取得城区公办学位的学生可同时填报转公学校、民办学校。
报名方式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报名须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线上操作。
报名登记时,家长可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关注公众号后,根据提示查询招生政策、招生方式、所属学区、报名时间、所需材料、招生结果及其它相关事宜;
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绵阳教体”,或登陆绵阳市教体局官网(http://edu.my.gov.cn/),查看报名操作指南和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招录方式
(一)公办学校
由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资料和安排学位,具体招录方式为:1.户籍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地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按照免试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学位。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地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统筹安排学位。2.随迁子女。由流入地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已取得城区公办学位的随迁子女,不得重复安排学位。
(二)转公学校
1.新生招录。新生可按志愿顺序填报多所转公学校,由生源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招录。(1)优先录取各校第一志愿的学生,填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摇号确定学位;填报人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再根据志愿顺序按上述方式录取。(2)如学校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由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2.直升招录。转公学校2022年毕业的小学生可申请直升本校初中,由市教体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招录。(1)直升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直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摇号确定学位。(2)申请直升并取得学位的学生,不得参加其他转公学校或民办学校的摇号。(3)自愿放弃直升的学生,所在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学位。
(三)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由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电脑摇号录取。
(四)电脑摇号时间
转公学校:2022年7月4日民办学校:2022年7月11日
学位确认
(一)公办学校
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学生可根据学生户籍所在地或随迁流入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安排进行学位确认。
(二)转公学校
取得转公学校学位的学生,须于7月5日-7月6日到录取学校进行学位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不得参加民办学校的摇号,只能到户籍地或随迁流入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公办学校就读。
(三)民办学校
取得民办学校学位的学生,须于7月12日-7月13日到录取学校进行学位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学位或未取得民办学校学位的,只能到户籍地或随迁流入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公办学校就读。
其他事项
(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根据当地发改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二)符合条件的烈士、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进藏干部职工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已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各区关于当地居住证持有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执行。
(四)各区参照本公告制定发布本地招生公告。(五)本公告解释权归绵阳市教体局。
(六)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涪城区:0816-2360108
游仙区:0816-2293122
安州区:0816-4338085
高新区:0816-2532012
经开区:0816-8130086
科技城新区:0816-6335991
仙海区:0816-2760370
科学城:0816-2495992
市教体局:0816-221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