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现就我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登记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学区内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前出生,不含9月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采取单校划片、多校划片和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相应学位。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平台招生。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统一管理,凡未通过“全省系统”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不予注册学籍。
(二)坚持“公民”同招。全区所有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三)坚持免试就近。以户籍和房产为主要依据,遵循“就近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划定招生范围,推进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笔试、面试、评测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
三、招生办法
(一)分类核定招生
A类:学区内有正式户籍和房产(即有户有房),申报资料:1.户籍资料[与户主关系应为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父子、母子、祖孙、外祖孙等)],由公安部门审验;2.学区内正式房产资料(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正式备案的购房协议、合同等),由房管部门审验。
B类:学区内有正式户籍或有正式房产(即有户无房或有房无户),申报资料:1.户籍资料[与户主关系应为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父子、母子、祖孙、外祖孙等)],由公安部门审验;2.学区内正式房产资料(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正式备案的购房协议、合同等),学生本人须与购房人在同一户口簿上,由房管部门审验。
C类:优待对象子女(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驻藏援藏援彝干部职工、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跨省、指派出国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护人员等),申报资料:1.户籍资料[与户主关系应为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父子、母子、祖孙、外祖孙等),户籍由公安部门审验];2.优待对象相关证明文件或资料。
D类:特殊群体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申报资料:1.户籍资料;2.残疾证。随迁子女申报资料:1.户籍资料;2.监护人到我区务工、经商的居住证或暂住证;3.监护人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二)严格招录顺序
区教科体局依据相关政策安置C类,并确保A类全部入学,在有剩余学位的前提下,再招录B类,D类由区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公办学校严格按申报资料分类别审核招录,民办学校依据入学申请数,未超出招生计划数的全部直接入学,超出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三)学生异地入学
符合异地就读条件的学生,按《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中小学生异地入学的实施意见》(南市教体办【2022】15号)文件执行,具体条件要求和申报资料见文件规定。
四、招生程序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信息申报。信息采集通过登录“全省系统”(网址http://bigapp.scedu.net/)进行,也可通过手机端关注“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公众号,点击“公共服务”,进入“升招业务系统”填报信息。对于不具备线上办理能力的,各幼儿园、小学要组织专人提供网上申报指导服务。区教科体局统一组织信息审核和录取。
五、招生办法
(一)区外小学毕业生、转学生提供由全国学籍网打印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学籍卡)。
(二)招生入学咨询和异地入学、转学生登记请到区教科体局一楼大厅或基教股315办公室办理。
(三)区教科体局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解释,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六、招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