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沙市城区小学升初中微机派位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小学升初中微机派位工作,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长办发〔2016〕5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202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小学升初中招生的基本原则为“区为主,保入学;市协调,保公平”。公办学校按照单校划片(含对口升学、配套入学)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多校划片的方式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指标到校、微机派位”。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初中招生按照“谁审批、谁管理”原则,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微机派位,随机录取。
二、派位办法
公办学校派位。依据当年派位计划数和学生志愿填报人数进行,当志愿填报人数小于或等于志愿学校派位计划数时,计算机派位系统依据学生志愿自动分配到该志愿初中学校;否则按照计划人数随机分配到该小学对应的初中学校。
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派位。依据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派位计划数和学生志愿填报人数进行,当志愿填报人数小于或等于志愿学校派位计划数时,计算机派位系统依据学生志愿自动分配到该志愿初中学校;否则按照计划人数随机分配到该志愿初中学校。
捆绑派位。为便于家长接送双(多)胞胎子女上下学,更好履行家长监护责任,在微机派位志愿填报前家长可以自愿申请双(多)胞胎子女以捆绑方式派位到同一所初中学校(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就读。一旦选择以捆绑方式派位,家长需要在申请表中明确其中一个孩子作为代表参加微机派位,其他孩子则共享派位结果。微机派位志愿填报前未申请以捆绑方式派位的双(多)胞胎子女,视为自动放弃,过期不再受理,不能以捆绑方式安排入学。
三、派位计划
(一)公办学校派位计划
各初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4月1日前向所在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申报当年招生计划。6月中旬,市教育局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结合提前录取学生数核定每个学校招生计划,并下发初中学校微机派位指标数。区教育局根据各小学参加微机派位毕业生人数和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数,合理制定本区小学毕业生微机派位指标分配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二)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派位计划
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根据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4月1日前向市教育局申报当年招生计划。4月25日前,市教育局审定并下发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的招生计划。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的派位计划面向城区所有自愿选择的小学毕业生,派位后仍有富余学位的征集志愿招生可面向全市自愿选择的小学毕业生。
四、志愿填报
1.公办志愿填报。学生(家长)根据毕业小学(或跨区组)对应分配的初中学校以及派位计划数,选择其中一所公办学校填报志愿。
2.民办志愿填报。学生(家长)在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基础设施、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教育质量和办学特色的基础上,自愿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填报志愿。
3.实行多校划片的小学毕业生可同时填报一所公办学校志愿和一所民办学校志愿,其中公办学校志愿为必填项,民办学校志愿为选填项;如未派中志愿学校需通过征集志愿方式入读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的,必须填报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志愿。学生在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时,必须选择公办学校志愿优先还是民办学校志愿优先(学生只填报公办学校志愿,不填报民办志愿时,计算机系统自动视为公办志愿优先)。
4.单校划片(含对口升学)的学生,若自愿选择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就读,必须填报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志愿(计算机系统自动视为民办志愿优先)。
5.已被提前录取的配套入学学生、九年一贯制小学部直升学生,特色学校录取学生、项目基地后备人才等均不再参加微机派位以及有富余学位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的征集志愿招生。
五、日程安排
4月11日-25日,外地回长、跨区升学以及配套入学的学生须登录“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4月20日-28日,配套楼盘业主子女提交材料到对应配套初中学校。
5月13日-15日,项目基地接受学生报名;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特色学校接受网上报名,子弟学校提交系统子弟名单。
5月21日-22日,项目基地、体育学校、艺术学校组织专业测试;外国语特色学校组织入围考察。
5月23日-24日,项目基地上报后备人才预录名单。
5月29日,统一组织对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外国语学校特色招生,按照先小学部直升后外国语特色的顺序进行微机派位,随机录取。已派中小学部直升的学生,不再参与外国语特色微机派位。
6月2日前,完成配套入学、特色学校招生等提前批资格审核,下发提前批招生预录名单。
6月上旬,区教育局指导各毕业小学做好数据核对。
6月19日,区教育局指导各小学完成微机派位学生志愿填报,并组织外地回长生、跨区生进行微机派位志愿填报。
6月30日上午,全市统一举行2022年城区小学升初中联合微机派位。
7月1日,公布初中学校微机派位结果。
7月6日-8日,富余学位民办学校、子弟学校进行征集志愿填报。
7月10日,组织对富余学位民办学校、子弟学校进行微机派位。
六、政策优待
(一)对行动困难的残疾儿童、双盲子女根据家庭住房实行就近照顾安排入学。家长填写《长沙市双盲子女、残疾儿童小学毕业就近分配申请表》,毕业小学初审签字后统一提交到所在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复核,经审定后在微机派位前实行就近安排。
(二)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取得人才绿卡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包括:A类国际顶尖人才,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省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其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初中学校优待的,4月20日前登录“长沙市一体化人才服务平台”,按要求录入(提交)家庭住房、子女现就读学校和升学意向等信息,由市教育局统一受理,核实资格后按市委高层次人才政策予以安排。
(三)根据《长沙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21〕1号),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申请就读城区公办初中学校优待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长沙市军人子女小学升初中优待审批表》,并按审批表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20日前报长沙警备区政治工作处核实,再由长沙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统一提交长沙市教育局进行联合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按政策享受教育优待。
(四)对公安烈士、一级至二级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等其他符合国家政策的优待对象,其子女小学升初中参照军人子女有关政策享受教育优待。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中招办联合各区教育局成立城区小学升初中微机派位领导小组,统筹微机派位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微机派位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微机派位工作的组织实施。
2.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每年城区小学升初中举行联合微机派位,由各区教育局轮流承办。承办单位需制定《长沙市城区小学升初中联合微机派位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微机派位各项工作有序进行。2022年小学升初中城区联合微机派位工作由开福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3.强化部门协调。承办区政府要召开教育、公安、交警、公证、电力等部门联席会。教育部门负责微机派位现场和会务资料准备;公安部门负责微机派位现场及外围秩序,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交警部门负责维护会场周边交通秩序,保障交通有序畅通;公证部门负责派位工作流程及派位结果的公证;电力部门确保微机派位现场安全用电,及时处置电力突发事件。
4.注重宣传引导。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解读小学升初中微机派位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中小学校要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主动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咨询服务。
5.严明招生纪律。各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规定,依法依规招生。严格执行“公民同招、超员摇号”和“公办不择校”招生政策,城区初中微机派位后禁止学生在公办学校之间“二次流动”,坚决杜绝公办学校收取择校生,严禁任何学校组织书面测试、文化择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