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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石景山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附招生日程)

2022-05-11 10:10:26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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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入学安排

  (一)基本条件

  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石景山区申请入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石景山区户籍;

  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石景山区具有合法房产,实际居住在石景山区;

  3.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长期在石景山区工作、居住,符合在石景山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父母一方在石景山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

  4.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5.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并通过石景山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二)入学方式

  1.对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经审核、认定的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全区四个学区内(见附件1),采用单校划片与学区内多校划片计算机派位相结合的入学方式,通过网上填报志愿,按照志愿顺序计算机派位录取。

  2.对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学位情况,通过在全区进行计算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就读公办或民办学校。

  3.对于单校划片对口入学的小学,当划片服务学校学位不足时,划片服务范围内每个住房产权地址6年内只能解决购房人一户子女对口入学申请;小区配套学校为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的,划片服务范围内每个住房产权地址9年内解决购房人一户子女对口入学申请(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4.自2019年9月1日,在石景山区内经二手房交易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用于申请入学时,不再执行单校划片入学政策,实行学区内多校划片计算机派位入学。

  (三)新增多校划片范围

  2022年,在已有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入学安排的基础上,根据区域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推进部分居住小区实施多校划片入学方式。

  1.老山地区玉景阳光小区京籍适龄儿童在实验小学分校、师范学校附属小学两所学校范围内实施多校划片计算机派位入学。

  2.衙门口地区衙府安园、衙府居园、衙府乐园、衙府业园、衙府泰园小区京籍适龄儿童在向阳小学、银河小学、水泥厂小学三所学校范围内实施多校划片计算机派位入学。

  3.古城地区金裕雅苑、长安云锦、长安云尚小区京籍适龄儿童在古城第二小学分校、古城第二小学、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石景山实验学校小学部三所学校范围内实施多校划片计算机派位入学。

  4.北辛安地区景山府、辛安锦园、辛安澜园小区京籍适龄儿童在古城小学、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石景山实验学校小学部、古城第二小学三所学校范围内实施多校划片计算机派位入学。

  5.苹果园地区西山荟景嘉园小区京籍适龄儿童在外语实验小学分校、北大附小石景山学校、先锋小学三所学校范围内实施多校划片计算机派位入学。

  (四)申请入学安排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具有石景山区户籍或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石景山区持有本人的合法房产,应在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录入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到划定的小学审核登记信息。

  2.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1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录入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持相关材料,到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

  3.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居住,2022年需在我区入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审核申请人应在5月5日至5月15日,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注册、录入信息。

  (2)审核申请人在5月12日至5月22日自行上网查询网上联审结果,5月16日至5月31日携带系统打印的《石景山区2022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审核预约单》、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具体审核标准执行《2022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石景山区接受义务教育证件材料审核标准》,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3)通过后的审核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入学志愿。

  (4)建立联合审核机制并积极稳妥推进义务教育全学段材料审核,已获得石景山区入学就读资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

  审核申请人应及时、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应对其子女信息采集表中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信息,视为审核信息无效。

  初中入学安排

  (一)基本条件

  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申请在石景山区升入初中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石景山区学籍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2.学籍不在石景山区,具有石景山区户籍和实际居住地在石景山区的小学毕业生(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

  3.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少年(同以上小学入学条件要求);

  4.具有石景山区学籍且通过“四证”审核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二)入学方式

  1.本区内对口升学。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含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采用单校对口直升和多校对口学区内计算机派位入学相结合的入学方式,使用全市统一的初中入学服务系统,计算机分批次派位录取。从2022年一年级入学开始,逐年扩大多校划片(对口)入学比例,减少单校划片(对口)入学比例。

  2.本区内跨学区升学。小学毕业生因家庭住址在区内变动,申请到家庭新住址所在学区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审核合格的学生在转入学区通过计算机派位进行录取。同学区内不受理跨片调整申请。

  3.本区内计算机派位升学。小升初时优质学校设置部分计划,符合升学条件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全区范围内填报入学志愿,经计算机派位录取。

  4.北京市内跨区升学。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回户籍和家庭住址所在区升入初中,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审核合格的学生由接收区安排入学,石景山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5.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在石景山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可在石景山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升入初中,也可回原籍升入初中。选择在石景山区继续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需经相关部门进行“四证”联合审核,符合审核标准的通过计算机派位进行录取。

  其他类型学校入学安排

  (一)民办学校

  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生资质的民办中小学,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计算机派位随机录取。严格执行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以招收石景山区学生为主。

  (二)首钢矿山子弟学校

  按照政策严格审核入学资格,将拟招新生名单报区教委备案。

  (三)特殊教育学校

  保障本区户籍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区培智中心学校按时做好本区户籍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

  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安排

  区级以上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小学入学工作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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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入学工作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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