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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常州武进区积分入学申请时间、流程及所需材料

2022-04-09 18:52:36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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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家长注意:武进区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各受理中心4月11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材料。

  “申请人前往积分入学受理中心办理材料申报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区积分办工作人员提醒,申请人还需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测温并出示行程码绿码,有序申报,“申报家长尽量将材料准备完整再到受理中心申报,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受理中心。”

  区积分办提醒,今年跟往年有以下重大调整:

  1.新市民学校将不再纳入积分入学管理,纳入积分入学管理的均是公办学校。

  2.暂住在湖塘镇、牛塘镇、高新区北区、南夏墅街道申请入读小学起始年级的申请人,可选择填报居住地所在地对应的提前录取公办学校和普通公办学校各1所,还可同时填报1所其他镇(街道)有空余学位的统筹公办学校,中心城区的热点公办学校将作为提前录取学校(详见2022年5月11日区积分办公告),优先排名录取,申请人子女如未被录取,不影响普通公办学校第一志愿的排名和录取。

  3.新增加分项: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申请加入中华骨髓库并成功入库的,积2分;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加80分。

  申请积分相关时间安排

  4月11日至6月10日,申请人必须到现居住(暂住)镇(街道)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制入学受理中心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5月11日由区积分办公示提前录取的公办学校和普通公办学校的录取学位,申请人至各受理点填报志愿;

  6月13日至6月22日,各受理点受理申请人的补充材料;

  6月23日起,不再接受任何材料;

  6月25日至6月28日,由区积分办按镇分校公示提前录取的公办学校和普通公办学校积分情况;

  6月30日至7月1日,由区积分办按镇分校公示提前录取的公办学校录取人员名单;

  7月2日至7月3日,提前录取的公办学校录取人员到各受理点领取《入学准入卡》;

  7月4日至7月5日,由区积分办对放弃提前录取的公办学校的学位进行顺延录取;

  7月7日至7月9日,由区积分办按镇分校公示普通公办学校录取人员名单;

  7月10日至7月11日,普通公办学校录取人员到各受理点领取《入学准入卡》;

  7月12日至7月13日,申请人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7月14日至7月15日,由区积分办对放弃普通公办学校的学位进行顺延录取。

  ★在6月28日前,申请人、受理点工作人员发现评分错误的,可向区积分办申请纠错,逾期区积分办不再受理。

  积分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一)必备材料:

  1.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家庭关系证明;

  3.在本区有合法固定房产的,提供经各镇(街道)房屋租赁服务中心(派出所)备案的不动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经各镇(街道)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集宿居住的,提供公安机关对集宿区房屋备案证明。

  (二)选择材料:

  1.文化程度学历证书或学历验证证明;

  2.申请人子女接受基础教育的证明材料:申请小学积分入学的提供就读幼儿园盖章的证明幼儿就读年限的《家园联系手册》;申请初中积分入学的提供学生电子学籍卡打印件;

  3.申请就读小学起始年级的申请人,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常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申请人或其配偶在现居住地卫生院(医院)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提供居民健康档案证明;

  4.在本区纳税的,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纳税凭证及纳税人居民身份证;

  5.在本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6.有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提供相关证书或认定证明;

  7.系我区高层次紧缺人才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学历、学位证明及与现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岗位);

  8.在我区重点企业、高成长型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作的,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9.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义务捐款的,提供红十字会出具的收据;

  10.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无偿献血或者机采血小板的,提供献血证;

  11.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申请加入中华骨髓库并成功入库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功捐献的,提供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

  12.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有见义勇为的,提供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

  13.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做好人好事的,提供区级及以上部门表彰决定或区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材料;

  14.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获得区级以上志愿服务优秀或十佳个人的,提供区级及以上志愿者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15.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愿加入平安志愿者队伍的,提供相关证明;近三年参加志愿者活动的,提供各镇(街道)出具的活动证明材料;

  16.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获得区级以上“优秀农民工”称号的,提供区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

  17.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规划用途:住宅)的,提供不动产权证;

  相关事项要求

  (一)申请人需如实填写《武进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申请表》,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不予纳入积分入学管理;已纳入的取消资格,且3年内不得申请。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已在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就读的,不能通过积分管理重新申请就读小学和初中一年级,如隐瞒已就读事实,参加积分并取得准入卡的,经录取学校查实后取消准入资格。

  (三)2022年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流动人口子女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具备正常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即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四)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三章第十九条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于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智障、特殊适龄儿童、少年,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其接受特殊教育。

  (五)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的流动人口,可至各镇(街道)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制入学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