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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彭州市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附时间流程表)

2022-03-01 17:30:27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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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入学、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彭州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落实立德树人,优质均衡发展的教育任务。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加强统筹管理,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积极化解入学高峰带来的供需矛盾,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工作原则

  01、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02、坚持就近入学

  公办学校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为依据,坚持就近入学。公办学校按照“户籍优先”的原则,先安排学校服务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

  民办学校优先满足彭州市户籍学生入学需求,经彭州市教育局和成都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招收成都市户籍、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但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03、坚持统一管理

  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招生简章及公告在市教育局备案后于2022年5月1日起方可对外发布。

  ✎初中七年级招生

  01、工作流程

  ---4月20-27日

  所有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在“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从大成都市外回原籍小升初学生,监护人应持户籍薄到市教育局注册帐号后才能登录。

  ---4月20 日-5月20日

  来彭州市居住就业人员(含大成都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7月15日前,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等告知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6月10日

  公布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6月10-11日

  民办一贯制学校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网上申请参加直升。6月14日,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6月15日,市教育局公布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

  ---6月17日

  民办一贯制学校公布招生范围及计划。

  ---6月17-20日

  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小学毕业生可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初中学校志愿。

  ---6月30日

  开展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并公布结果。

  ---7月7日

  开展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完成公办初中学位确定。

  ---7月8-9日

  监护人网上进行公办、民办学位最终确认。

  ---7月11日

  民办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报市教育局公布补录计划。7月12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补录,其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学校,补录对象为已参加该校报名但未被该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学校,补录对象为未被成都市民办学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7月14日,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

  ---7月12-15日

  学生按初中学校安排报到。

  ---补登记入学

  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小学毕业生,可于8月22-26日到市教育局教育科补登记,由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02、公办初中入学

  1.7月1日,市教育局公布公办初中划片范围及入学计划;7月7日,组织开展区域内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彭州市南部新城学校和彭州市濛阳中学实验学校招生范围与2021年一致,其招生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2.天府路小学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毕业生,必须重新进行随迁子女就学登记)直升成都石室白马中学,东城小学毕业生(同上)直升彭州一中实验学校。

  3.其它镇(街道)小学毕业生实行单校与多校划片方式,就近入学。

  03、民办初中入学

  4月30日前,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初中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

  民办一贯制学校,本校小学毕业生均可自愿申请校内直升,如果申请直升人数大于招生计划,则电脑随机录取,享受校内直升的不再参与其他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如果两校校内直升未录满计划,剩余学位实行网上报名通过电脑随机补录。

  五、特殊群体人员子女入学办法

  (一)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彭州市教育局、彭州市公安局、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彭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彭州市关于做好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成都市其他行政区域户籍在我市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彭教育发〔2021〕6号)相关规定办理,4月20日-5月20日,在彭州市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须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完成信息提交及图片资料上传。

  (二)残疾儿童入学。妥善做好本市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学校)与市残联等部门做好区域内残疾儿童评估、登记及就读学校安置,确保“应进全进”,将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

  (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符合相关政策适龄儿童和少年(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成都工匠”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按成都市相关政策执行。

  (四)在彭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9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8号)要求办理。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在彭就学,由监护人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五)其他。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因公办、民办学校多校划片或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同一学校(校区)的,为方便家长接送,家长可提出申请其他子女与已入学子女就读同一公办、民办学校(校区),市教育局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家长申请多子女就读同一初中学校的,其他子女与已入学子女应间隔在两个年级以内。

  本实施细则由彭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教育科 83708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