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盐田区小升初学位申请提醒:
盐田区主要就适用对象、特别时间点、不同户籍申请材料以及学位住房可能延迟锁定的情况说明等方面进行提醒。
适用对象
2022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人的家长。
特别时间点提醒
① 深圳户籍:自有产权住房购房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前;非自有产权住房《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2年4月1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内地居民采集表》作为实际居住依据不纳入积分,首次录入时间须为2022年4月1日前;非自有产权住房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或《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19年2月28日之前。
②非深圳户籍:自有产权住房购房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前;非自有产权住房《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1年4月15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1年4月15日至2022年8月31日;《内地居民采集表》作为实际居住依据不纳入积分,首次录入时间须为2021年4月15日前。
学位住房可能延迟锁定的情况说明
盐田区自2020年秋季全面实行学位住房锁定政策,用以申请学位的住房应具备25位房屋编码,并符合进行锁定的其他规范条件。以下情况可延迟锁定:
① 受房屋拆迁影响不能提供有效住房申请材料的:
请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学区内实际居住的其它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凭证》或《内地居民采集表》)。
② 其他未取得《入伙通知书》的辖区购房申请人:
请提供2022年4月1日之前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和银行按揭贷款相关证明材料、学区内实际居住的其它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凭证》或《内地居民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