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学对象
学生目前在外县区就读,因在永宁县购房(户籍在永宁)或永宁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以申请转学。已在永宁县县域内学校就读的,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根据中考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及中考网上报名要求,初三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二、转学时间
平台登记时间:2022年1月15日至2月13日。
核验证件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三、转学所需材料
1.购房户:户口本、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如住房贷款,一手房须提供购房合同(正本)、购房发票、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契税发票;二手房须提供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契税发票;公证书不能作为转学的住房依据。
2.无购房户:户口本、居住证、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
四、转学规定
1.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校在接收转入学生前,应严格核查学生的学籍信息,避免通过转学变相留级和问题学籍。
2.转入学生应服从教育体育局统一调配,如不到分配学校就读,将不再重新受理转学申请。
3.现场核验时,须转学学生或监护人携带“如愿入学服务平台”注册手机到指定地点,经工作人员查验“国务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行程码”,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无异常的方可办理。
五、注意事项
1.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由外省转入或有外省旅居史的转学学生(中高风险低区需持解除隔离证明),实地核验证件及报名时需提供近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体温检测无异常的方可办理。教体局将分批分阶段发送核验证件短信,请耐心等待通知。
2.转入到我县各校(含农村学校)就读的学生均须依据此公告流程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得私自接收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