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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都中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出炉

2022-01-12 15:53:49  来源: 小升初网    专题:成都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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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双减”工作的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家门口的好学校”建设工程,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区(市)县教育部门通过名校集团发展、与高校共建附属学校、学校结对帮扶、委托管理、“新优质学校”培育、公办初中强校工程等系列举措,多样化培育优质教育资源。

  1、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

  组建义务教育名校集团78个,发挥名校优势和品牌效应,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覆盖学生近30万名。

  2、学校结对发展

  促进区域教育融合发展,按照“2+2+1”的方式,共建6个区域教育联盟,432所义务教育段学校结对发展。

  3、与驻蓉高校深度共建学校

  推动14个区(市)县与驻蓉高校深度共建26所高校附属学校,构建“环高校基础教育发展生态圈”。

  4、培育“新优质学校”

  通过名校引领、开放办学、倾斜扶持,提升68所公办初中办学水平,培育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367所。

  5、促进师资均衡

  推动教师跨校交流,促进师资均衡,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域内交流达15%,其中骨干教师占46%。

  6、推动落实“精准扶薄”

  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报到率和幼升小、小升初就读民办学校情况两个台账,推动落实“精准扶薄”。

  近年来,全市建设了一大批市民“家门口的好学校”,实现了优质资源供给方式“多起来”,老百姓的认同度“高起来”,家长和学生“舍近求远”的现象少了,家门口就近上好学的多了。目前,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学校已达612所,就近入学成为新常态。

  ★温馨提示:初中未按政策规定入学的,将不能享受省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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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生计划公开

  坚持公民同招,全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省、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全市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和补录计划数。

  2、招生过程公开

  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家长代表、媒体代表等参与电脑随机录取过程监督。

  3、招生结果公开

  公布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以及补录计划,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民办学校补录并公布补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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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坚持面向属地招生

  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在学校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市)县学生入学需求。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同意后,民办学校可招收本市户籍、本市学籍、来蓉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2、不得跨市州招生

  坚持公民同权,明确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违规跨市州招生的将不予注册学籍,同时追究相关学校违规招生的责任。

  3、常住人口全覆盖

  除依法保障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随迁子女入学外,本市集体户子女、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少年儿童、在蓉港澳台、外籍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少年儿童,均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在蓉接受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实现本市常住人口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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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绑定”摇号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2、弟弟妹妹与哥哥姐姐可同校就读

  是因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入学。★温馨提示:如果哥哥姐姐属于非政策录取学生,弟弟妹妹不能享受此优惠政策。

  3、随迁子女就学可居家线上办理

  来蓉就业居住人员和本市跨行政区域就业人员申请随迁子女就学,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足不出户,不用排队、不需预约,2022年4月20-5月20日期间,您均可提出申请。为了不影响您的子女就学,请您一定按时提交申请。★温馨提示:如果您不会操作线上办理的,也可到居住证(地)进行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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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让“小考”等违规测评的组织者无处藏身

  结合寒假、招生季等时间节点,市“双减”办日前已印发通知,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住建、文旅和街道等发出工作提示,辖区内酒店、农家乐和写字楼等经营场所不得向社会机构或个人租赁(借用)场地用于组织中小学生“小考”等测评活动。同时,学校要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寒假通知等渠道,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引导,自觉抵制“小考”,防止被不良社会组织或个人“忽悠”而上当受骗。

  2、依法从严查处“小考”组织者

  市、区(市)县两级组织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将教育执法纳入区(市)县综合执法。对打着选择“名校”等幌子,通过广告宣传单或者以微信、QQ等在线方式建立各类考试群,传播不实信息、违规组织考试等行为的,相关部门将从重从快查处违规组织者,并按“双减”政策及疫情防控等工作要求追究场地出租(借)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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