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潮州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2021-2022学年度全市中小学放寒假的通知》。根据《潮州市2021-2022学年度普通中小学校校历》《潮州市2021-2022学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校历》规定,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于2022年1月16日、普通高中于2022年1月23日开始放寒假;第二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于2022年2月14日开学上课。
通知还有哪些内容,一起来看看↓↓↓
一、抓好抓实期末期初计划
各学校在放假前必须按课程计划完成本学期的教育教学任务,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考试时间,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定和各项总结工作。同时要提早谋划好下学期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精心筹备,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开学前,学校领导和教职工要提前(3——5天)到达工作岗位,确保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开学工作实地指导和督查。
二、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各县(区)和学校要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要结合寒假特点,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各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普及,通过安全教育课、消防安全演练、家长会、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学生家长书信等途径,切实加强疫情防控、交通、外出、旅游、上网、卫生等方面安全和防范常识的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寒假期间,要建立家校沟通机制,督促家长做好孩子在寒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学习指导工作。
寒假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师生员工假期外出报告制度,严格限制师生员工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尽量避免前往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要避免和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教育引导师生非必要不离潮、不出省,跨省、市流动人员抵潮后要及时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并加强健康自我监测。
三、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
认真贯彻落实“双减”、五项管理相关规定,合理控制学生假期作业总量,确保学生假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集体上课,不得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类培训班或补习班。鼓励师生在寒假开展“假期阅读”活动,多读书,读好书,丰富假期精神生活。
四、扎实做好防流控辍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抓早抓紧做好“防流控辍”工作。在寒假期间,要广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普九”的政策法规,尽早部署下学期学生的入学组织工作。要及时摸清下学期有流失苗头的学生思想动态,建立档案,及时进行家访,有针对性地做好细致的劝学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尽最大努力把学生流失降到最低程度,争取“普九”各率得到巩固。
五、提前谋划春季学期师生返校工作
各县(区)各学校要在当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下,因应疫情形势变化,及早谋划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学教研工作。要持续落实好“四精准”“六分”“一独立”“三全”“五管”等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建好“三本台账”,加强师生分类管理。下学期开学前,劝告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推迟返校,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方可返校。14 天内有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师生持 48 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监测阴性结果返校。高校应要求学生持 48 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监测阴性结果返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