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教育服务区范围
春建乡所辖各行政村及企事业单位。
入学年龄: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超过6周岁的儿童入学报名时需提供延缓入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春建乡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本校提出申请,经区教育局批准,可暂缓入学。
现场核验所需材料
(1)第一阶段
核验对象为报名本校的户籍类适龄儿童。现场信息核验,家长需带上适龄儿童,并持报名适龄儿童户口簿、家长本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到本校核验。
(2)第二阶段
学校对报名务工经商类以及第一阶段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进行现场核验。核验时,家长需带领适龄儿童来校并携带适龄儿童户口本及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父(母)暂住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等原件,父(母)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复印件。特别说明:如果儿童本人取得居住证的需提供居住证的原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若有变化请以当年当地官方或学校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