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
公办学校志愿填报
坪山区公办学校学区划分为:单享学区、大学区两类。单享学区是指学区内仅有1所公办学校,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该公办学校;大学区是指学区内有多所公办学校,填报志愿时可选择1所、多所或学区内全部公办学校,按平行志愿原则录取。
申请公办小一、初一学位时,家长可根据学区类型填报相应的公办学校,同时可一并填报全区范围内1-3所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志愿填报
符合坪山区民办学校就读条件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时,需在民办学校招生报名结束前,直接登录“民办小一报名”“民办初一报名”通道,填报全区任意1-3所民办学校;符合公办学校就读条件,如选择就读民办学校也按以上方式任意填报1-3所民办学校。已在“公办小一报名”“公办初一报名”通道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无需再次在“民办小一报名”“民办初一报名”通道填报。
坪山区民办学校将按照本区户籍、本市户籍、非深户籍(比较社保缴纳时长)的顺序进行录取。
关于二次补录
1.全区申请学位的适龄学生需参加第一次报名;如第一次报名被录取,不能参加二次补报;如第一次报名被录取但自动放弃学位,视为已安排学位,不能参加二次补录。
2.二次补录的名额为全区公办学校招生计划第一次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可跨学区申请。二次补录的对象,面向全区第一次报名通过公办学校学位申请资格审核但未被录取的学生。二次补录仍按照“先学位类型、后积分,不同学位类型之间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二次补录名额录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