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
1.公办学校原则上受理在学校招生地段内居住的龙岗户籍购房学生(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2.同等入学条件的,优先解决外地转入或未入读深圳市公办学校的学生。
3.新开办学校以及其他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参照新生招生对象提交材料并按积分高低排序方式受理。
4.按照省、市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5.因转学插班学位异常紧张,转学插班申请无法保证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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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提问:您好! 请问一下我们在光明买了商品期房,还有2年交房,但是孩子要上学,为了使孩子不致于来回转学,想直接就在买房附近申请学位,但是现在的政策不允许,现在光明有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