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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深圳光明区公办学校转学所需材料

2021-11-01 09:48:13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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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区2021-2022年秋季公办转学家长需准备资料如下:

  一、适龄儿童为深圳户籍

  (一)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儿童身份 证根据实际提供)。

  (二)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 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  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祖屋、集资房、 自建房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

  1. 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 图片):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  在国土部门备案,申请学位时有正式入伙通知书),提供复印件 的,需同时上传“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获取方法见报名网站相关提醒);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  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 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 屋租赁凭证》或住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0年的7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1年9月30日以后;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3. 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4. 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 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5. 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 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6. 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学区范围内实 际居住满一年(2020年7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三)请家长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 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二、适龄儿童为非深圳户籍

  (一)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儿童身份 证根据实际提供);父母一方或双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特区居 住证。

  (二)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祖屋、集资房、自建房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网上报名时上传“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获取方法见报名网站相关提醒)。

  1. 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 图片):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申请学位时有正式入伙通知书),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传“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获取方法见  报名网站相关提醒);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 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 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 屋租赁凭证》或住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0年的7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1年9月30日以后;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3. 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4. 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 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5. 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 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6. 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学区范围内实 际居住满一年(2020年7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三)社会保险要求: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 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获取方法见报名网站相关  提醒),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 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2020年4月开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需连续不中断,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四)请家长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 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三、适龄儿童为港澳户籍

  参照我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儿童出生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二)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市特区  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材料)。

  (三)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

  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祖屋、集资房、自建房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

  1. 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 图片):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  在国土部门备案,申请学位时有正式入伙通知书),提供复印件 的,需同时上传“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获取方法见  报名网站相关提醒);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 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 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 屋租赁凭证》或住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0年的7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1年9月30日以后;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3. 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4. 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 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5. 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 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6. 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学区范围内实 际居住满一年(2020年7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三)社会保险要求: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 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获取方法见报名网站相关  提醒),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2020年4月开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均需连续不中断,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四)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五)请家长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 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四、适龄儿童为台湾户籍

  (一)儿童及其父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 陆通行证》,儿童出生证明;

  (二)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 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  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

  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祖屋、集资房、 自建房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

  1. 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 图片):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  在国土部门备案,申请学位时有正式入伙通知书),提供复印件 的,需同时上传“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获取方法见  报名网站相关提醒);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 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 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 屋租赁凭证》或住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0年的7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 期须在2021年9月30日以后;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3. 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4. 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 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5. 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 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6. 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学区范围内实 际居住满一年(2020年7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五、享受相关政策优待、优惠人员的子女

  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 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等享受优惠政策 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政策。

  1. 根据适龄儿童户籍情况提供相应的学位申请材料;

  2. 提供享受优待、优惠政策的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