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第六实验学校(原新源实验学校)是区委、区政府为进一步提升城区教育质量而开办的一所公办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地处山亭区发展中心地带,地理环境优越,校园文化氛围浓郁,学校正以丰厚的文化底蕴,优美的校园景色,务实的工作作风,优异的教学质量,展现与时俱进的特有魅力。
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管理,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教育的权益,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枣庄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山教体发〔2021〕28号)文件精神,经区教体局批准,面向招生服务区范围招收一年级新生和七年级新生。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一年级招生范围:东为玄武路西、南为汉诺路北、北为北京路南、西为汇丰路东,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行招生。
七年级面向第四实验小学应届毕业生、山城街道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行招生。
二、招生计划及年龄界定
一年级4个班180人;七年级20个班1000人。
一年级: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含8月31日,以户口簿为依据),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七年级:学籍为2015级的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三、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特殊情况同时现场审核)--新生名单公示---新生注册
1.网上报名(8月11日—8月15日)
8月11日开始网上报名,在网上报名开始之前将通过“山亭教体”和“第六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枣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家长端用户手册”(以下简称用户手册)。
方式一:通过使用电脑登陆“枣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系统: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index.html#/login
方式二:手机扫码下载“爱山东.枣庄”,使用儿童监护人信息(建议以入学房产的监护人作为登录用户)进行注册/登录入学服务平台,然后根据“用户手册”的说明和入学服务平台提示选择报名类别入口,填报相关信息;对已通过大数据校验的证件信息,家长不再上传证件材料,对未通过校验的证件信息,家长须根据报名平台提示拍照上传证明材料。
四、报名事项说明
①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并按照实际情况申报对应的学校,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虚假证明材料或提报的信息不完整,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②网上报名期间学校设立报名服务点,家长可就招生报名事宜在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日进行电话咨询或到学校现场咨询。如果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上不能完成填报,家长可以携带入学所需材料原件于8月11日至15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由学校工作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
③招生期间,请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④招生时间:8月11日—8月15日,其它时间不再招生。
五、事项说明
【一年级】
(1)招生片区内有家庭法定自有住房,有房产(不动产)证的: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房产(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房产为商住房的:须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居住(学校及区招生工作检查组派人到住所进行核实)。
③新生入托、入学接种证査验及疫苗补种材料。
(2)招生片区内有家庭法定自有住房,无房产(不动产)证的:
①居民户ロ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购房合同(必须在房产部门备案并有备案号或购房正规发票),如购房合同属于无备案合同、无购房正规发票,需学生户籍与所提供房产地址一致;有房产为自建房的,须提供准建证明。
③新生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材料。
(3)招生片区内居住房属于政府建设的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的: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提供租赁人与政府签订的租赁合同。
③新生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材料。
(4)招生片区内居住房属于二手房产私人交易的: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学生户籍必须与所提供的房产一致。
②原始购房合同、购房票据。
③有效的私人交易房屋合同、双方之间房款给付的银行凭证、三个月的水、电缴费票据。
④新生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材料。
(5)招生范围内的老户口居民: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土地使用证(房屋被拆迁的须提供政府拆迁协议)。
③新生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材料。
(6)招生片区内户,无家庭法定自有住房的:
①居民户ロ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申请就读城区学校住所方位明晰表(用于学校及区招生工作检査组派人到住所进行核实)。
③新生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材料。
备注:房产和户口要求:
①房产为父母所有,户口信息能证明适龄儿童和房主的直系亲属关系。
②房产为父母单方所有,但儿童户口跟随另一方的,须提供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或父母结婚证。
③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儿童和父(母)必须跟随房主的户口。
④招生范围内的房产不含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不含在建、规划待建、规划外自建的住宅项目。
【七年级】
⑴省学籍号和小学毕业证。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复印件核对后学校留存)。
(3)房产(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备注:初中入学报名需要提供的房产(不动产)、户ロ要求与城区小学入学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相同。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父母提供的入学就读申请书。
(2)居民户ロ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3)父母至少一方与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或办理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劳动合同的须附带在我区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单据,办理营业执照的,须附带税务登记及纳税资料原件)。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在申请就读学校招生片区内1年以上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的稳定住所证明(须有房产部门备案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6)住所方位明晰表(用于学校及区招生工作检查组派人到住所进行核实,必须如实填写,否则不予确认)。
(7)新生入托、入学接种证验及疫苗补种材料。
4.网上审核(8月11日—8月15日)
①网上审核。网上报名后,学校会同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及村居(社区)对上传的户口、房产等信息进行审核。网上审核通过后,不再需要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②线下服务(8月14日—8月15日)。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或疑似虚假证明材料的,由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相关证明材料有异议的,由学校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村居(社区)共同进行审核确认。对由村居(社区)出具的自有房产证明的,将进行实地调查确认。
③网上申报的学校因各种原因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14日—8月15日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④审查中发现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本校一律拒收。
5.入学安排
①招生工作结束后,将公示新生名单(关注学校公众号)公示期结束后,由学校安排统一注册。
②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是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的直接责任人。因监护人原因导致适龄儿童少年错过报名时间或不按照学校要求提交入学申请材料,导致学位申请无效、学籍无法注册的,责任自负。
六、防疫要求
线下咨询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程序。经学校同意后,佩戴口罩,配合“三码”查验管理,保持1米距离,体温测量无异常,方可进入校园。所有人员要文明有序而不聚集。